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鹿邑县2022年7.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鹿农字〔2022〕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鹿邑县2022年7.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太清宫镇3.03万亩、谷阳办事处2.04万亩、郑家集乡1.97万亩、赵村乡0.46万亩)》。
二、你局作为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和《周口市2022年1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周政办〔2022〕70号)等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工,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