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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2023〕1号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10:2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鹿邑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鹿邑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22年1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2〕70号)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我县2022年7.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为核心,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的“六化”建设标准,推行农户绑定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绑定龙头企业的“双绑”机制,在全县建设7.5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技术集成、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不断夯实粮食稳产增产根基,逐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企业增效、集体增益的“五增”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科学布局。注重规划衔接,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科学规划示范区建设。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建设,地块相对平整、水源稳定、生态条件良好、水土资源禀赋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

  (二)提高标准,示范带动。按照适度超前理念,充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防灾减灾要求,在田、土、水、路、林、电、气、技、管等方面全面提高建设标准,实现综合配套、系统治理,示范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方向。

  (三)绿色生态,耕地健康。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防止土壤污染,改善农田生态,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强化政府投入保障。积极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加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和利用评价,确保建设成效。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三、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应遵循《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和《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豫农文〔2022〕67号),整体建设标准应高于一般高标准农田基本标准,重点在“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六个方面示范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建设标准化。根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气象综合配套,坚持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要求。

  (二)装备现代化。结合规模化种植需要,配套建设平移式喷灌机、中心支轴喷灌机、卷盘式喷灌机等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全面采用机电一体化泵站、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机电井首部集成化设施等,提高农田生产管理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集成化水平,夯实农田生产设施现代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基础。

  (三)应用智能化。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农田“物联网+”体系建设,实现农田信息化管理、生产作业自动化调度、生产环境预报预警预测、农产品质量追溯、耕地质量监测等系统功能,达到现地感知、远程传输、遥控调度、实时读取、科学决策、精准控制等智能化应用。

  (四)经营规模化。有效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农耕农事服务主体为补充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引导农业托管企业、订单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农耕农事规模化经营服务,促进规模化经营发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成后,逐步推动适度规模率达到90%以上。

  (五)管理规范化。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规范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坚持建管并重,健全管护制度,创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做到管护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工程设施管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六)环境生态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结合田块、沟渠、道路建设,配套布设农田防护林,有效防范大风、扬沙、干热风等危害。加强农田岸坡防护工程建设,免受水流侵袭和冲刷。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防止土壤污染,改善农田生态,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项目概况

  (一)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

  我县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7.5万亩,其中太清宫镇3.03万亩、郑家集乡1.97万亩、谷阳办事处2.04万亩、赵村乡0.46万亩。

  鹿邑县2022年7.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8279万元,申请专项债券22500万元。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壤改良

  土壤改良面积75000亩,每亩100kg有机肥,共750万kg有机肥。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水源工程:新打50m机井85眼,维修机井943眼,新建地表泵站35座。

  (2)输配水工程:铺设管道92.689km,出水口555座。

  (3)田间灌溉工程:旋翼喷枪式绞盘机132套、伸缩式喷灌8000亩、固定式喷灌2000亩、平行行走式水肥药一体机15套、中心固定式水肥一体机17套。

  (4)排水沟工程:清淤疏浚沟渠148.454km。

  (5)建筑物:配套规划新建桥涵322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119.87km。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胸径10cm树木58972株。

  5.农田输配电工程:铺设低压电缆线188km,低压配电箱60个,电缆标识桩940个,机井控制装置1028套。

  6.农田信息化工程:管理中心1处,中控中心管控平台1处,耕地质量监测站14处,农田科技监测站1处,手机控制终端平台建设1处,植保无人机5架,太阳能路灯杀虫灯300套。

  五、进度安排

  2022年7.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10月底招标结束,11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3月底完成任务,2023年4月底前整理、规范、装订各类内业档案,准备迎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工作专班,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职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包括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规划指导等工作。组织协调项目、人员、资金的落实,保证监督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按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严格质量监管。强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责制”,对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检查出工程不合格或不按施工标准配料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情节、性质严重的,或者发生重大事故瞒报、谎报、延报、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一经核实,直接列入黑名单,并在县域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3年内不得在我县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业务活动。对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五不准”,实行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乡镇、项目所在村委、群众代表“六签字”,工程质量终身追责。

  (三)强化监督指导。强化廉洁意识,严控廉政风险,认真贯彻《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要求,守好“廉”、用好“权”、尽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农田设施建设环境,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严把施工质量关、工程监理关、施工进度关、竣工验收关、资金使用关,确保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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