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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2022〕26号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10:4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鹿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鹿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持续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打造全域全量利用的典型样板和产业化发展的典型模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利用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统筹推进。积极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壮大市场主体,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选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较高、潜力较大和工作有基础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实行整体推进。

  (三)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根据县域内农作物秸秆生产量,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合理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四)疏堵结合,以禁促用。通过强力推进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秸秆资源利用意识和综合利用规模。

  三、建设目标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聚焦低碳健康养殖,打造秸秆变肉样板,围绕秸秆沃土、产业化利用、全量利用,打造1-3个典型模式。全县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化主体进一步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粉碎深耕还田示范,计划作业面积11万亩。其中,赵村乡4万亩,邱集乡3.5万亩,玄武镇3.5万亩。

  (二)秸秆饲料化—青饲料加工(黄)贮秸秆利用项目。2022年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为主。具备一定的草食家畜养殖规模、秸秆收获设备情况、收贮加工能力等条件。计划青饲料加工(黄)贮饲料规模14000吨。

  (三)农机购置项目。为提升我县秸秆作业能力,结合深耕作业需求,按照政策有关规定,对我县2022年购置的玉米收获机械进行补贴。

  (四)秸秆腐熟剂购买项目。购买秸秆腐熟剂,用于加快秸秆快速腐熟,减少秸秆对下茬作物影响。

  (五)秸秆肥料化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年利用农作物秸秆3000吨以上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1家,购置全自动翻抛机、铲车、完善秸秆发酵车间、相关机械、环保设备及厂房设施等。

  (六)秸秆综合利用的培训、宣传项目。对乡镇分管副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训;印制条幅、明白纸、技术资料等宣传资料,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标牌印制。

  (七)建设示范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不少于2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绿色低碳技术规程。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八)监测与评价项目。聘请具有秸秆监测与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的监测,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布设1个秸秆还田监测点和10个秸秆还田调查点位。

  五、进度安排

  2022年4月-5月,实施全县2021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秸秆资源调查。

  2022年5月-6月,对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技术人员加强宣传和技术培训,开展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2022年7月-11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项目工作;组织项目实施,进行项目公开招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展。

  2022年11月中旬,组织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项目所在乡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

  2022年11月下旬-12月,各乡镇与新型经营主体、中标企业提供各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及报账台账、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兑付作业补助资金。

  2022年12月中旬前,编写项目总结报告。

  2023年1月中旬前,编写并提交绩效考评报告。

  六、主推内容及技术模式

  (一)主推内容

  结合本县实际,以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农机购置补贴为重点,促进形成秸秆高效化、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格局,促进我县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县农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技术模式

  1.肥料化利用—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利用技术

  秸秆粉碎深耕还田技术指在玉米成熟后用秸秆粉碎机将摘穗后的农作物秸秆就地粉碎,均匀抛撒在地表。随后增施腐熟剂,播撒底肥,然后翻耕入土,使之腐烂分解,这种方法有利于将秸秆的营养物质完全保留在土壤里。玉米秸秆还田不仅能增加土壤有机质,还可以改善土壤团粒结构,给土地培肥,增强保水保肥性能,节省人力,提高效率。连续2-3年实施玉米机械秸秆还田,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0.15%-0.2%,增加速效磷33%-45%、速效钾25%-30%,增加含氮量1.06%,一般能提高单产10%-20%,减少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提高农产品品质。

  (1)技术路线如下:人工或机械化收获—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增施腐熟剂每亩2公斤—施入底肥—机械深耕25厘米以上—旋耕耙整地—小麦机械化播种。

  (2)技术指导意见

  摘穗。玉米完全成熟后及时摘穗,连同苞叶一起摘下。忌割倒秸秆后再摘穗,以免秸秆在田间闲置变黄变干,导致粉碎效果差,不易腐烂。

  粉碎。摘穗后,及时进行粉碎作业,调整好拖拉机的作业速度和留茬高度,谨防漏切和刀片打土。

  增施腐熟剂。按每亩2公斤施用腐熟剂,以加快秸秆腐烂,促进幼苗的生长。

  深翻或耙茬。秸秆粉碎后,一定要用重型圆盘耙耙地两遍,以进一步切碎秸秆和根茬,耙后要及时深翻和压盖,耕深25厘米以上,使秸秆与土壤混合,做到覆盖严密、不漏翻,以免养分散失。耕后要耙平,以利于播种。

  2.肥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技术

  利用速腐剂中菌种制剂和各种酶类并加入无害化处理的动物粪便在一定湿度(秸秆持水量65%)和一定温度下(50℃-70℃)剧烈活动,释放能量,一方面将秸秆的纤维素很快分解;另一方面形成大量菌体蛋白,为作物直接吸收或转化提供腐殖质。

  3.饲料化利用—青饲料加工(黄)贮秸秆利用项目

  秸秆饲料利用主要指通过利用青(黄)贮、微贮、揉搓丝化、压块等处理方式,把秸秆转化为优质饲料。青(黄)贮、微贮是指利用贮藏窖等,对秸秆进行密封贮藏,经过一定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处理制成饲料,饲喂牛、马、羊等牲畜,并将其粪便还田,即过腹还田。对提高秸秆饲料的营养成分等作用显著,具有简单易行、省功省时,便于长期保存,全年均衡供应饲喂等特点,既解决了冬季牲畜饲料缺乏等问题,又节省了饲料粮,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揉搓丝化可有效改变秸秆的适口性和转化率。秸秆压块饲料便于长期保存和长距离运输。秸秆制成的青(黄)贮、干贮饲料,是养殖企业的主要饲料来源。

  (1)青贮

  青贮饲料是牛羊最喜欢吃的饲料之一,具有营养成分高、适口性好、柔软多汁等特点。玉米秸秆、高粱秸秆、牧草、稻草等都可以作为青贮的原料。青贮饲料就是把新鲜青绿饲料,在适当含水量和含糖量条件下,铡短后填到密闭的青饲料加工(黄)贮饲料规模窖或塑料袋中,以保存青绿多汁性及营养物质而制成的饲料。青贮饲料操作方法简便,不受季节限制,保存时间长,对解决冬春季饲料,保证家畜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制作优质青贮饲料注意事项:

  收割期的选择:全株(带穗)青贮饲料营养价值最高,应在植株生长至乳熟期和蜡熟期收贮(即在收割前15-20天左右);秸秆青贮饲料要在成熟后,立刻收割秸秆,以保证有较多的绿叶。如收割时间过晚,露天堆放将造成含糖量下降、水分损失、秸秆腐烂,最终造成青贮质量和青贮成功率下降。

  原料要切碎:为确保无氧环境的形成,秸秆要切碎,切碎要在原料含水量达到65%-70%时进行,长度为2-3厘米,既易于压实,又能提高青贮设备的利用率。同时切碎后渗出的汁液中有一定量的水分,利于乳酸菌迅速繁殖发酵,提高青贮饲料的品质。

  装填和压实:在装填时必须集中人力和机具,缩短原料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装填越快越好。装填前,先将青贮饲料池打扫干净,池底部填一层10-15厘米厚的切短秸秆或软草,以便吸收上部踩实流下的汁液。大型青贮池从一端开始装起,用推土机推压结合,逐渐推压向另一端,以装至高出池口1米左右为宜;小型青贮池从下向上逐层装填,每装30厘米人工踩实1次,一直装满青贮池并高出池口70厘米左右。青贮饲料紧实度要适当,以发酵完成后饲料下沉不超过青贮池深度的8%-10%为宜。

  适时封池:装填至离池口30厘米时,在池壁上铺塑料薄膜以备封池。青贮池装满后,用塑料薄膜覆盖池顶,然后压上湿土20-30厘米厚,覆盖拍实并堆成馒头形,以利于排水。

  做到“六快”:在青贮过程中,要连续进行,一次完成。青贮设备最好在当天装满后再封严,中间不能停顿,以避免青贮原料营养损失或腐败,导致青贮失败。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到“六快”,即做到快割、快运、快切、快装、快压、快封。

  (2)黄贮

  黄贮是相对青贮而言的,一般是利用已变黄秸秆或干秸秆为原料,经机械粉碎后贮藏饲料的一种方式。黄贮一般只包含秸秆,不含果实,以玉米为例,只包含玉米秸秆,不包含玉米。

  (3)干贮

  干贮秸秆饲料主要是指经过晾晒后去除水分后的小麦、玉米、花生等秸秆。营养成分分析(%):含水量42.5~54.9,粗蛋白5.43~8.5,粗纤维29.04~31.75,粗脂肪1.38~3.00,粗灰分6.04~9.31,无氮浸出物44.05~48.91,磷0.098~0.15,钙0.45~0.66。干贮技术简便,易学易懂,稍加技术指导,农户便可以学会,适于在广大农村推广应用。

  七、资金筹措及补贴标准

  (一)项目资金

  鹿邑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剩余资金262.5万元及鹿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计1262.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

  1.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农机企业或合作社开展秸秆粉碎深耕还田作业。每亩补贴40元,全县计划作业面积11万亩,项目补贴资金440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

  2.秸秆饲料化—青饲料加工(黄)贮秸秆利用项目。2022年全县计划完成青饲料加工(黄)贮饲料14000吨,每吨补贴70元,合计项目资金98万元。

  3.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县级及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的玉米收获机械按照不超过市场售价的50%进行补贴,单机补贴不超过12万元,凡是在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享受过国家或省补贴过的玉米收获机械不在此次补贴范围,计划资金480万元。

  4.秸秆腐熟剂购买项目。购买秸秆腐熟剂,用于加快秸秆快速腐熟,减少秸秆对下茬作物影响,计划资金104.5万元。

  5.秸秆肥料化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总投资的50%进行补贴(以项目审计价款为准),最高补贴总额120万元。计划资金120万元。

  6.秸秆综合利用的培训、宣传、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资金10万元。

  7.监测与评价项目。计划资金10万元。

  八、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乡镇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管和验收,切实开展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质量。县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的监管工作,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助政策不走样。

  (一)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项目

  1.作业质量要求。耕深≥25厘米。耕地质量应达到打破犁底层,犁底平稳,深浅一致,耕幅一致,无漏耕;翻垡碎土好,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

  2.技术实施要点。把握好土壤适耕性,适墒深耕。实际耕幅与犁耕幅一致,避免漏耕、重耕。保持耕深稳定性和作物秸秆翻埋效果。

  3.机具要求。使用大型拖拉机1504型以上,合理配套悬挂或液压翻转犁三至六铧犁等铧式犁,进行深耕翻。

  4.乡镇、村职责。负责组织乡镇、村干部监督深耕作业的服务质量,并及时组织村民自行整地,耙碎、耙透、耙实。

  5.其他事项。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开展作业服务,做好深耕作业机具监测设备的安装,作业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机械和监测设备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承诺申报事项属实,并对其申报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操作程序:

  (1)确定作业地点。试点乡镇为实施主体,在县政府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基础上,对适宜深耕作业地块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深耕作业实施区域,细化分解到行政村,连片作业。

  (2)选定作业主体。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承担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作业片区,并向社会公布。承担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必须安装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系统,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设备选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发布的“农机深耕作业远程监测系统选型推荐公告”中所列的产品。

  (3)作业面积认定。根据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平台监测的数据认定作业面积。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项目统计表、秸秆深耕作业照片等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项目验收由乡镇、行政村负责,村级验收表由村支书或主任、村干部两人签字盖章确认,乡镇级统计表由乡镇负责人、分管副职签字盖章确认。

  (4)兑现补助资金。作业面积认定后,及时公示作业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照补助金额拨付资金。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根据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提供的具有一定规类的养殖场或合作社的底册,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粪污资源利用设施齐全,建有秸秆贮池等基础设施;有饲草料加工、运输等机械设备。

  2022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按照每立方米青饲料加工(黄)贮饲料规模折合0.6吨草料计算收储数量。10月30日前,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所在乡镇、行政村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认真核实补助对象秸秆青饲料加工(黄)贮饲料规模完成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核定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公示后的补贴清册提供给县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县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清册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实施主体账户。

  (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项目

  1.补助对象。鹿邑县全域2022年购置玉米收获机械的县级及以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2.操作流程。玉米收获机械需在鹿邑县全域农机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3.申请资料提交。购买玉米收获机械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所在乡镇、行政村介绍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发票、合格证、银行卡(折),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填写玉米收获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买玉米收获机械者和补贴玉米收获机械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补贴玉米收获机械产销企业代替购买玉米收获机械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补贴玉米收获机械核实。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对购买玉米收获机械者所购玉米收获机械进行现场核实,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务必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及编号,并拍摄人、机合影照片。

  5.公示。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玉米收获机械补贴情况,制作《玉米收获机械补贴情况公示表》,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6.补贴资金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者开设的银行账户(卡、折)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7.补贴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对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账户。

  (四)秸秆肥料化技术改造项目

  1.补助对象。鹿邑县全域年利用农作物秸秆3000吨以上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

  2.操作流程。补贴实行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自主建设、先建后补、审计结算、直补到卡的政策。

  3.申请资料提交。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持法人二代身份证、所在乡镇及行政村介绍信、营业执照、发票、合格证、对公账户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企业遴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所报名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遴选,公示符合补贴要求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

  5.审计结算。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并把初验资料报县审计局审计结算。

  6.公示。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补贴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7.补贴资金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计结算结果,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8.补贴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对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审计结算结果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

  以上项目查验结果如有不实,取消实施单位项目补贴资格。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鹿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具体指导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技术应用上、农机具推广上、实施区域的选择上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方案落实落细。

  (二)以禁促用,疏堵结合。按照《鹿邑县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全面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加大工作压力传导,加强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管,严格考核奖惩,以禁促用、项目示范,推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三)落实政策,力促产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优化秸秆利用机具结构,出台扶持政策,促使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结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

  (四)创新技术,加强推广。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不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相关科研院、所、站的合作,组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相关专家学者及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及时总结典型技术模式和成功做法,不断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应用,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应用结构,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和质量,促进农业生态发展。

  (五)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体制,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网络。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监管与发放;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调农业科技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项目乡镇负责对实施地点确定、项目实施内容、数量真实性进行监管。依法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各领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宣传培训,营造环境。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流动宣传车、微信等各种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和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科普教育,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意义的认识,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变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确保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七)绩效评价,高质量完成项目。按照省级制定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八)建立台账,规范秸秆资源数据统计。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秸秆资源台账,按时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并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科学合理确定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切实搭建起县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为县级及以上政府提供秸秆资源和利用数据支持。

  附件:鹿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鹿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乔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东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飞跃 县财政局局长

  朱云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 伟 县水利局局长

  王明杰 县审计局局长

  宋 委 县林业局局长

  冯春杰 县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丁超祥 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 振 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局长

  项目实施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陈东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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