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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2021〕54号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森林鹿邑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15:5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2年森林鹿邑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2022年森林鹿邑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森林鹿邑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国土绿化为主线,以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以林网建设、廊道绿化、乡村绿化建设为重点,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提出的“六个严禁”为红线,全面落实林长制,明确“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责任,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和管护,厚植生态优势,守护绿色成果,为鹿邑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营造林任务1.99万亩,其中新造林1.29万亩,植树210万株;森林抚育0.7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林网建设。以贾滩、穆店、王皮溜、观堂、宋河、邱集、赵村、郑集等乡镇高标准粮田建设为依托,以现有沟河路渠林带为框架,有序开展田埂、边沟、灌渠、田间道路绿化,打造“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的生态建设格局。同时科学合理调整现有农田防护林结构,做好残缺网络补造,补植连续断档20米以上的路段,重新规划树木保存率低于40%的路段。2022年全县规划新建林网295条,长300.5公里,面积0.36万亩。

  (二)廊道绿化。以“廊道林荫化”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持续做好县乡道路、骨干河流的生态廊道建设。2022年,廊道绿化造林任务0.15万亩,其中,辅仁大道绿化面积0.05万亩;河道绿化面积0.1万亩,主要是大沙河(宋河段),白沟河(邱集、玄武段),兰沟河(赵村、生铁、观堂段)。

  (三)乡村绿化。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推进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对“提升村”给予扶持,逐步实现村庄果园化、农户花园化。围村林改造要以林换林,尽量做到只增绿,不伐树,严禁砍伐大树古树。2022年,新增乡村绿化面积0.64万亩。

  (四)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以林木种苗、花卉基地为依托,加快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特色花卉苗木繁育。2022年发展经济林和花卉苗木0.14万亩。其中新发展特色经济林0.11万亩,花卉苗木0.03万亩。

  (五)城区绿化。搞好城区街道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和各类公园、广场、绿地的建设,重点抓好城区内公路河流交叉口重要节点、公园游园广场工厂重要部位、社区机关学校重要区域高标准绿化,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六)国储林建设。按照省林业局《关于鹿邑县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的批复》(豫林产批〔2020〕18号)要求,继续有序推进我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对已经按照建设规划实施的宜林地造林项目,做好土地性质的相关调整认定工作;县综合投资公司要积极与农发行做好对接,使项目贷款早日落地。

  (七)森林抚育。科学开展森林抚育,严格落实森林抚育技术规范,对过密的林分进行间伐改造,改善群落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促进蓄积生长。全县抚育面积0.7万亩。

  四、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底前,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第二阶段:2022年6月,造林作业设计上图;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省市核查、稽查;

  第四阶段:2022年11月,造林成果(结果)上图;

  第五阶段:2022年12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验收,兑现奖惩。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按照《中共鹿邑县委办公室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鹿办文〔2021〕40号)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和网格员、联络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巡林,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用好政策,增加投入。建立多元投资机制,采取争取项目、政府注资、市场化运作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多方筹措,鼓励社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户等造林主体参与国土绿化,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县政府加大优质苗木补贴力度,对符合规划、验收合格的,每株补贴20元。

  (三)科学绿化,保证质量。坚持适地适树,注重使用乡土树种,乡土树种比例达到60%以上,主要树种包括:无絮杨、楝树、椿树、槐树、银杏、白蜡、栾树等胸径3.5公分以上大径级苗木。林网提倡栽植冠窄根深乔木,禁止栽植冠小、防护效果差的石楠、女贞及与农作物争水争肥争光的法桐等。加大营造混交林力度,新造林混交林比例达到70%以上。强化种苗质量管理,优良苗木比例达到90%以上,提倡就近采购苗木造林,落实林木种苗“两证一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制度,并将“两证一签”作为造林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管护,确保成效。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采取人防、机防与飞防相结合的办法,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确保不造成重大危害。加强护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特别对毁坏幼林的,从重打击处理。

  (五)强化督查,兑现奖惩。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县林长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对照县政府下达的任务进行督查、排名、通报。县财政拿出50万元作为森林鹿邑生态建设奖励资金,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乡镇给予奖励并增加目标管理积分,对后3名的单位和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管理积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各乡镇2022年植树造林任务分配统计表

        2.各乡镇2022年植树造林任务分解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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