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2023〕14号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邑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鹿邑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鹿邑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考核标准修订的通知》(豫交文〔2017〕2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2〕58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周政办〔2022〕50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全面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完善政策机制,以满足群众出行和休闲为总目标,以县、乡、村道路建、管、养为主线,以道路提升为主抓手,提高道路标准,着力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畅通、安全、舒适、美化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富强创新文明美丽新鹿邑提供更好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划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要求,以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坚持“城市与农村、建设与养护、管理与运输、速度与质量、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五个结合,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网络化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交通先行的引领作用;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实现“畅、洁、绿、美、安、亮”;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1.科学安排,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建设目标。立足农村公路建设与客运同步、与货运联网、与产业配套的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合力共建、提速增效”的工作思路,确保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真正达到通客运班车要求,加强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加宽改造,重点推进县、乡道和客运班车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完善路网,继续开展旅游路、瓶颈路、产业路、上学路、断头路、重要县乡道及其他联网路建设,形成省际打通、县际联通、乡际贯通、村际畅通的交通网络。
2023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440公里,其中县、乡道新改建65公里,提升375公里,村道提升240公里,路面优良率达100%。高标准打造“四好农村路”示范路线106公里。全县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等级比重不低于30%,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不低于80%。全面完成现有和新增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行安全。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力争鹿邑全域县、乡、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2)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应在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基础上再提高,达到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可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要求,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必须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全。按照保护生命、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实施危桥改造、交通安全、路肩、排水和防护设施。
(3)建设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县交通建管和质检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推行“七公开”制度。
(4)建设质量。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督查无缝隙、检查全覆盖、整改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行为、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安全和实体工程质量等管理,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无较大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制度规范化,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和《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加强交通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县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大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
(2)机构人员。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加强交通执法管理力度。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2023年底,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要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3)路域环境。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3年底,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3.实现精细化,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1)完善养护体系。一是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二是建立路况检测调查、分析评估、养护决策和工程实施常态制度,形成完善高效的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建成三个中心养护站,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落实见效,加大乡镇管养机构建设,到2023年底,全县乡镇建立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村村委会主任参加的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协调机构,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
(2)探索养护模式。推行公路日常养护链条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快速维修、快速保通和精细化养护“三快一精”养护机制,及时处置公路病害。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采用招标与委托相结合等方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制和施工监理制;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积极构建“群众性养护”体系,采用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等方式,择优委托承包人实施。
(3)创新养护技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的原则,健全完善符合我县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规范。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农村公路相关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应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养护模块,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建立公路、桥梁、隧道的养护管理档案。积极推广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养护工程、路况、绿化、危桥、安保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4)保障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不少于财政收入的1.5%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含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为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养护资金的制度性增长机制,确保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路面日常养护投入逐年增加。建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考核机制,奖优罚劣,落实乡镇对乡道、村道养护的主体责任,真正实现有路必养。
(5)养护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乡道达到100%,村道不低于90%。加大一年四季针对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综合指数(MQI)得到极大改善,路面质量综合指数(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90%,实现路面“四无”(无破碎、无裂缝、无坑洞、无断板)、路基“三无”(无沉陷、无塌方、无滑坡)、路肩“二有”(有培护、有路缘石)、水沟“一无一保”(无堵塞、保畅通)。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90%。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纳入省、市计划的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基本消除。
4.实现便捷化,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运营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加快“窄路改宽”步伐,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做好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工作,全面实现公车公营和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农村客运运行放心、安心、舒心、满意。有序推进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建制镇发展乡村公交。
(2)运输要求。加快建成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3年底,建制村实际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客运东站、北站、西站和玄武客运站,各乡镇建成交通运输服务站,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应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县道公路的新改建和大中修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含道路标线、标志、标牌)、道路病害处理、道路绿化及中心养护站的建设运营,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路域环境、路肩培土、路宅分家、道路绿化(行道树种植)和道路沿线违章建筑的拆除。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做好道路沿线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交通运输局是“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的行业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要对照创建标准将任务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发改、农业农村、交通、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要做好指导、督导、质量把关及考核验收等工作。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四)落实资金保障。县政府发挥主体作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足额配套公路建设资金,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
附件:鹿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及责任分工
附 件
鹿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俊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翟 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贺伟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学峰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浩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飞跃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驰 县公安局政委
孙永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普德连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 伟 县水利局局长
宋 委 县林业局局长
吕国进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东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怀杰 县统计局局长
段传海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云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大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鸿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卫红 县商务局局长
陈玉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振 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翟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责任分工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
(1)政府办:提供县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材料、2021-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供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文件及考核结果通报等材料(涉及四好农村路部分)。
(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鹿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涉及“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规划,推进“四好农村路”相关项目的立项文件批复。
(3)财政局:提供“四好农村路”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文件和情况说明、近三年财政支付的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的资金拨付证明、近三年下达的养护工程计划及资金拨付截图,及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的有关文件、县级对农村客运的补贴政策、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等。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农村公路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及农村公路方面农民工工资按要求支付的证明。
(5)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落实部、省关于公路交通建设、养护、运输信用监管相关要求的材料或出台的办法。
(6)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四好农村路”相关的项目建设等文件和材料,以及带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相关材料。
(7)林业局:提供“四好农村路”相关绿化等文件和材料,做好农村公路绿化业务指导和监督。
(8)交通运输局:提供“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情况、路长制相关材料、近三年公路统计年报、农村公路规划情况、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应急体系建设、交通执法、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农村客运发展情况、物流体系建设等资料。对各相关单位提供的文件进行汇总、整理,针对核查表查漏补缺,缺少的重要制度及时编制,最终形成汇编材料,以供评审。
提供近三年农村公路统计年报,包括等级公路比例,铺装比例,水泥路面里程,沥青路面里程,农村公路路网面积密度(km/每百平方公里),路网人口密度(km/万人,常住人口),建制村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养护工程资金,列养率,修复养护工程比例,农村公路优良路率(PQI),路况评定覆盖率,自动化检测比例,建制村通客车率,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数,农村公路桥梁总数,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设施设置比例,易发生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等隐患路段里程,隐患路段处治比例,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里程。
(9)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路长制工作相关材料、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及推进情况,乡镇领导班子“四好农村路”工作的职责规定及考核情况、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的情况、路域环境整治、“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等情况材料。各乡镇建设示范村、打造示范路、提升路域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做好路肩培护等,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对确定的省专家组检查路线和备选路线开展相应的工程建设和沿线环境的治理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