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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2022〕35号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廉鹿邑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10:2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清廉鹿邑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清廉鹿邑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廉河南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方案》(豫政办〔2022〕73号)和《中共鹿邑县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鹿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发〔2022〕10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助推清廉鹿邑建设提质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让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2022年,形成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投资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到2025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县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和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清廉政府提质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在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按照全省统一的管理要素、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持续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详实性和易用性。(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成立鹿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严格执行鹿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和承诺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细化服务标准、承诺内容等,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助力企业“快入准营”,构建宽进严管治理体系。加快“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证照分离”改革中由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进一步纳入“多证合一”范围,不断优化完善“多证合一”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深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管委会+公司”“三化三制”改革,全面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剥离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开发区与政府协调机制,建立开发区与县直单位、办事处的协调联动运行机制,保障开发区高效持续良性发展。深化“放权赋能”后续改革,县直部门持续加强对下放审批事项办理的业务指导,适时开展放权赋能改革评估,对放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落实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加大对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县财政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监管方式,“管”出公平和质量

  5.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两库一单一细则”,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推进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完备的联合监管制度体系,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互联网+监管”。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做好监管数据及时上报更新工作,加强监管数据录入的指导工作。加强存量数据归集上报,规范新增数据的填报,确保数据填报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加快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加大“黑气瓶”“翻新瓶”的查处力度。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加强和规范监管执法,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突出震慑警示作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信用监管。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行业监管部门梳理制定全县统一的适用“审批替代型”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分领域编制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模板。依托平台网站体系,建立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主动型”信用承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依托县信用平台,完善评价指标模型,对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四类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协调各行业主管单位研究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相结合,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进县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同时实现与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双嵌入”,制定联合奖惩工作指引流程,响应国家关于联合奖惩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限制或禁入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措施成效统计与反馈机制,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积极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做好信用修复服务,在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基础上,完善其他领域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机制。夯实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扎实开展“双公示”工作整改提升。进一步完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事前信用记录核查、信用报告应用和信用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行行业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务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9.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明确单位、事项名称、具体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通过实体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布,将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窗口改革,推进智能化改造和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及时办结。(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行“平台之外无审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完善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数据共享、证照互认,健全政务服务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好办易办。推动全县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豫事办”“周到办”APP汇聚,实现教育、公安、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场景“应上尽上”“掌上可办”。推广“数字适老”,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的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分批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推动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套餐式服务,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企业开办极简办理。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推动将企业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提供全类型市场主体、全县区域范围、全业务流程的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服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完善经营范围自主勾选流程,将经营范围数据实时、自动、精准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登记注册、审批许可、部门监管无缝衔接。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实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全程“零见面、零跑动、零干预、零收费”。扩大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推行“免证可办”。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归集共享应用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强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支撑,以生育登记、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卡申领、不动产登记等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等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证照、材料可免尽免”。(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落实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要求,按照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河南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优化“全省通办”窗口服务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受理、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异地可办、“全豫通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推行“有诉即办”。抓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诉求办理,提高诉求解决效率,通过电话、网络等多渠道受理群众诉求,不断完善系统平台功能,实现电话接听、转办、督办、回访、考核全流程网格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件效率,确保交办件各个环节无缝衔接、高效运转,使群众诉求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回复。推进便民热线整合,加快推进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的归并优化,通过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等方式,实行“一号受理、各级联动、方便群众、服务决策”,归并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展数据动态监测,对记录诉求办理情况的数据进行全口径汇总,向承办单位推送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全量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开展数据动态监测,聚焦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次、共性问题,及时推送至相关承办单位。建立12345“有诉即办”工作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个号码,一个平台,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加强“有问必应,有诉即办”知识库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与相关单位对接,对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按照“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要求,梳理完善知识库内容,加强平台管理、运行、维护,全时段为诉求人提供诉求咨询、接收、查询和反馈服务,承担诉求的转办、交办、督办和数据汇总、分析研判等具体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有诉即办”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6.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凡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积极宣传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展示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营造更加优良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舆论环境、社会环境。着力查处行业垄断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行业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维护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畅通渠道,形成反垄断执法新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形成统一规范、高效权威、上下联动的反垄断执法新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承诺事项,严禁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及时处置政府失信问题和舆情,经核实后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设置政府失信预警机制,对信用情况进行提前研判,提前处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全面改造升级,集问询导诉、登记立案、诉前调解、速裁快审、自助服务多位一体,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远程柜台等,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着力构建协作高效的执法体制,全力营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协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各执行协作联动单位的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推动府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法院设立速裁庭或速裁团队,实行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查人找物联动机制、打击拒执犯罪机制、特殊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机制,进一步拓宽查控范围,从财产查扣、限制出入境、发动社会力量等方面发力,形成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营商环境评价。按照省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配合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按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与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针对评价反馈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提升方案,抓好常态化问题整改。最大限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清廉鹿邑建设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提升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序、推动有力。

  (二)强化督导落实。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13710”工作督导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主要负责同志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县政府将适时督导了解各项任务改革成效及完成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突出典型引领。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多种渠道展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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