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建筑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13家企业(7家资质首次申请、4家资质增项、2家重组分立)进行了资质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即为申诉期。申诉期内允许企业在原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申诉。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附 件: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第十批建筑业资质审核意见
联系地址:鹿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邮政编码:477200
联系电话:0394-7526669
监督电话:19939432726(鹿邑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