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驻县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对鹿邑县金行液化气站提报的申请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材料进行了受理,经专家组进行审查评议、现场勘察后,符合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换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鹿邑县金行液化气站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909号
邮政编码:477200
联系电话:0394-7526669 监督电话:0394-7223153
附件: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事项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法人 |
许可证编号 |
金行液化气站 |
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
鹿邑县王皮溜镇张庄村 |
刘铁柠 |
豫201527000016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