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给付
- 行政检查
- 行政确认
- 其他职权
- ▪ 林木采伐许可
- ▪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 ▪ 临时占用征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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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林木的处罚
- ▪ 不按规定缴纳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处罚
- ▪ 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的处罚
- ▪ 破坏林地植被和地貌的处罚
- ▪ 擅自移动或破坏界桩的处罚
-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 ▪ 未取得狩猎证或未按狩猎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 ▪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 ▪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政处罚
- ▪ 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的行政处罚
- ▪ 非法出售、收购保护野生植物的的行政处罚
- ▪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有在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 ▪ 外国人非法采集、收购、考察野生植物的的行政处罚
- ▪ 单位或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等活动的处罚
- ▪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
- ▪ 非法出售、收购、邮寄、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政处罚
- ▪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的行政处罚
- ▪ 在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繁殖地非法排放工业污水等生活垃圾,使用危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的剧毒药物的处罚
- ▪ 饭店、餐厅等饮食服务行业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作菜谱招徕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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