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因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区住宅用地出让金评估价格确认的意见(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09:50 字体: 大 中 小
为尽快落实省、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精神,按照鹿邑县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鹿妥登〔2023〕1号)要求,经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其它相关部门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制订了《因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区住宅用地出让金评估价格确认的意见(试行)》。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定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对《因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区住宅用地出让金评估价格确认的意见(试行)》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因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区住宅用地出让金评估价格确认的意见(试行)。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点: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条件
(一)在鹿邑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与《因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区住宅用地出让金评估价格确认的意见(试行)》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县区范围内的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等,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二)有一定群众基础及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具有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18:00时止。
(二)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听证申请人可通过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地址:
鹿邑县人民政府院内原鹿邑县财政局南三楼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94-7216766
电子邮箱:ltdldxzbgs@163.com
五、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18人。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员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根据报名人数、通过县区合理分布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参会须知
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3月19日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7日前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三)本次听证会不提供食宿。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因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区住宅用地出让金评估价格确认的意见(试行)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