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06号鹿邑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5:58 字体: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鹿邑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3日,对鹿邑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城市管理局的基本情况

  县城市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经营持续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路灯亮化管理、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等。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部门,下辖鹿邑县城管监察大队、鹿邑县垃圾处理厂等5个事业单位,共有5个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县财政局批复县城市管理局年初收入预算6281.65万元,支出预算6281.65万元,实际完成收入9960.13万元,实际支出9546.0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各项财务制度比较完备,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无预算列支费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决算支出数字与财务报表不一致:少计收入117.32万元,多计支出296.78万元。

  (二)无预算购置且未计固定资产,涉及资金5.17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资金为160.82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完整,未将非税收入纳入会计核算,涉及资金391.69万元。

  (五)罚没收入未实行”罚缴分离”,涉及资金84.32万元。

  (六)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力:成立了内部审计办公室,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但内部审计工作未开展。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鹿邑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决算支出数字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城市管理局加强整改,以实际收入支出,编制决算报表;对无预算支出问题,要求县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对会计核算不完整,未将非税收入纳入会计核算的问题,要求加强整改,及时调整账簿,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对罚没收入未实行”罚缴分离”,要求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要求城市管理局加强内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合力。鹿邑县审计局提出了县城市管理局应加强预决算及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和财务制度等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县城市管理局正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城市管理局适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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