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杨彩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08日 15:01 字体: 大 中 小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03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4-722567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彩 |
土地首次登记 |
博德大道西段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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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7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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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