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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0-11-26
 

党政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

(4)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治办公室:

负责维护本辖区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执上级有关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并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类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社会有关部门、村委会开展综治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

财政所

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镇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

司法所

法律法规宣传;民事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国土所

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变更;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国土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征地及补偿安置;个人宅基情况查询;土地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等。

民政所

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等审核办理;负责本辖区优抚对象和敬老院管理工作;救灾救济物资管理发放;收养登记、殡葬改革与管理、残疾人工作等工作。

劳保所

小额贷款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就业登记;再就业优惠申请。

计生办

宣传和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生育证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及时准确掌握人口变动情况,编制上报人口统计和药具统计报表,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的完成;做好育龄妇女优生优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等工作。

安监站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上报事故安全隐患;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统计站

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宣传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提供和管理镇政府的基本统计资料;健全镇政府的统计台账和统计档案,组织指导行政村和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

文化站

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站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运用乡村信息共享平台,农村书屋为群众提供服务;组织艺术团体,下乡入村演出;发掘和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项目。

畜牧站

抓好本镇的畜牧业生产及统计等项工作;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搞好畜牧业生产服务、协调工作。

派出所

做好辖区户籍管理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好辖区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本辖区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等工作。

鹿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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