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涉核人员残(病)情鉴定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18:44 字体: 分享:      
权责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权责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办理流程责任
事项
法定时限(天)承诺时限(天)收费情况
及依据
5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涉核人员残(病)情鉴定优抚股依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其他参试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通知(豫民文[2009]221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程序和上级下达的参试部队文件、电子名册等进行认定。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乡镇初审;乡镇依据申请人提出的原始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会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民政厅审核备案。依据(豫民文[2005]110号1.向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055



2.提供所需材料;
3.乡镇初审,符合条件上报县民政局;
4.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上报省厅;
5.省厅审批备案。
   服务电话:0394-7223013  投诉机构:鹿邑县民政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4-7223013
   办理地点: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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