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处罚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9日 18:44 字体: 分享:      
权责类别:行政处罚
序号权责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办理流程责任
事项
法定时限(天)承诺时限(天)收费情况
及依据
6对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处罚社会事务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1.受理:登记管理机关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予以审查,并在7日决定是否立案;1.立案阶段责任:登记管理机关检查或者接到举报等,发现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予以审查,并在7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2.调查取证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审查: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3.审查阶段责任: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
4.告知:决定给予撤销收养关系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决定;4.告知阶段责任: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5.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5.决定阶段责任:决定给予撤销收养关系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5
   服务电话:0394-7223013      投诉机构:鹿邑县民政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4-7223013
   办理地点: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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