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补助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08:44 字体: 分享:      

  根据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鹿邑县财政局关于呈报《鹿邑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鹿农〔2021〕66号)文件精神,在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村推荐,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实地考察,考评组打分等环节,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拟确定鹿邑县关士云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高集益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鹿邑县连涛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国社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冷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智元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大陈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咏鑫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鹿邑县新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鹿邑县征世科技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0家示范合作社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补助对象;拟确定鹿邑县康凡家庭农场1家示范家庭农场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补助对象。现面向社会公示。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2021年12月20日—12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4-7223072

  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3 16: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