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7:47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对未落实农民工工资违法开工问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问题、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工程项目未纳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监管问题、建设单位未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讨要工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涉薪问题应急处置、行刑联动、控新治旧、信用联合惩戒、强化依法分类处置、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十二条措施,进一步推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