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11:31 字体: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学习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基本消除面积较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以实现农村水体“长治久清”为目标,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和淮阳区治理经验,加快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推动解决老百姓房前屋后的恶臭问题为刚性要求,聚焦黑臭污染成因,一水一策、精准发力,不断巩固治理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岸上—岸边—水里,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系统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养殖、种植、工业、内源等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及农村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治管并重,在解决黑臭污染问题的同时确保水体“长治久清”。

  坚持共治共享。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垃圾、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加强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

  三、工作目标

  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省控农村黑臭水体1条,市控农村黑臭水体40条;确保国控农村黑臭水体不返黑返臭;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列入当年治理任务。2025年12月10日前,省控、市控和新增排查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到2027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稳固,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对新增的农村黑臭水体,发现一条,治理一条,销号一条,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全县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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