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鹿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3:52 字体: 大 中 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同志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河南省要建成“生态强省”。《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建设生态强市,稳定沙颍河生态经济带生态系统健康,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鹿邑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为依据,组织编制了《鹿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近年来,鹿邑县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以环保、林业、水利、现代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生态文化为主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生态、人文、效益、景观”协调发展,主要河流国控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上级下达目标要求,空气环境质量逐年变好,近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污染环境事件;全县15个乡镇35个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省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但仍存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较低、生态环境改善压力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反弹等问题。“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鹿邑县产业升级、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方式改变,成为鹿邑县高质量发展、打造“两城两基地”(老子文化古韵城、北方水韵宜居城、豫皖省际特色产业基地、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全面开创“道德名城、周口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的必然选项。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规划》共在六个方面提出建设任务,着重在保护生态安全、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生活等方面制定项目,计划通过实施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力争到2025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2028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鹿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示范区,到规划末期整体形成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发展模式,建成“老子文化名城、北方水韵宜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