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周口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17:14 字体: 分享: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通过建机制、夯基础、严监管、重打击,坚持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推动形成了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亟需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的制度机制,坚决守住医保基金的安全底线。为了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工作实践中突出难点问题,着眼构建长效机制,2023年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3年10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3年12月24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3〕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省和市文件均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合力做好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方案》,做实做细我县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结合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实际,起草了关于转发《周口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征求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出台意义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是一份针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文件,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是有效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常态化监管、健全制度机制、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和保障措施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要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第二部分:全面开展常态化监管。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出发,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有利于更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第三部分:健全制度机制。从监管制度、跨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管理、异地就医监管和重大事项处置等五个方面着手,织密扎牢基金监管制度笼子,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第四部分: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分别明确了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发挥部门职能和专业优势,形成规范使用医保基金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责任追究、提升监管能力、做好教育引导五个方面着手,协力推进常态化监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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