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鹿政复终〔2022〕13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02日 11:06 字体: 分享:      

  申 请 人:鹿邑县XXXXX馆

  经 营 者:张XX

  住 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XX路X段路X

  被 申 请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该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已经得到化解,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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