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鹿邑县“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鹿邑县“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1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的意见》(豫教发规〔2021〕19号)文件精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中小学校,促进教育资源配置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通知》(教办发规〔2021〕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我县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情况及现状分析
“十三五”期间,鹿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将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持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一)基本情况
鹿邑县位于豫东平原,北接商丘,东与安徽省亳州市接壤,是省直管县。全县辖20个乡镇、4个办事处、2个园区(场),554个行政村,国土面积1238平方公里,总人口123.85万人。截至2020年底,全县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22所,其中初中阶段51所(含初中29所,九年制学校22所)、小学371所(含完全小学195所,教学点176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6所,(含普通高中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县共有在校生167342人,其中初中教育阶段(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生)39902人、小学教育阶段(含教学点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102430人、高中教育阶段(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4768人、特殊教育(不含残疾随班就读学生)242人。
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寄宿制学校173所,其中初中27所、九年制26所、十二年一贯制3所、完全中学1所、小学116所;寄宿生28312人,其中初中12212人、九年制11518人、十二年一贯制2836人、完全中学1746人。
全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在职教职工8335人(专任教师7890人),其中:小学教育阶段4725人(专任教师4400人)、初中教育阶段2372人(专任教师2287人)、高中教育阶段1192人(专任教师1160人)。
(二)取得的成绩
1.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事业作为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9年11月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2020年12月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工作。
2.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合理。完善了农村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全县仪器装备共投资8750多万元,全县30所中学,体音美室、实验室、仪器室、计算机室、心理咨询室、劳动技术教室、图书室等10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小学完善了体音美室、实验室、计算机室、仪器室、图书室等7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县配备了140间计算机教室。
3.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信息化覆盖面。建成了覆盖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及全县中小学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优质资源班班通。
4.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实施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区域、城乡、校际差距逐步缩小。一是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及优秀人才的培养工作。继续推进“名师工程”,不断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我县25名优秀教师被推荐评选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二是教师队伍得到充实。按照“缺编就补”的原则,每年都进行了教师招聘工作,全部充实到了农村教学一线。积极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机制,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2016年至2020年,通过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公开招聘等方式录用教师891名,为消除城区大班额和农村学校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力量。三是认真实施了“国培”“省培”“县培”计划,成立了“名师工作室”。通过岗位置换、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经验交流、专家讲座、名师授课和送教下乡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全县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9029人次,省级培训1439人次,县级培训45681人次,确保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5年一周期,全员完成360学时培训任务。
5.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将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两免一补”政策享受范围;开展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开展了民办学校年检年审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6.实施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我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累计投入资金约1.5亿元,建设项目学校164所,其中,新建综合楼66所、厕所95所、学校大门44座、地面硬化227664平方、围墙7710米;修缮室内地坪24200平方、外粉138109平方、内粉528514平方、防水14869平方、更换校内门窗9324个;绿化43026平方。2019年全年投入资金3780万元、维修改造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学校60所。通过新建、改扩建校舍、室外运动场地、购置学生课桌椅、图书等,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7.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小学立足培养“合格加特长”、全面发展的学生;中学注重提升学生素质,培养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精神与实践能力。教研队伍得到加强,公开选聘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兼职教研员,成立了“鹿邑县普通高中教研中心”,建立起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教研队伍。课堂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涌现了一批课改工作先进校。教体局不定期组织“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爱国心、报国志”征文活动,“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国庆节及劳动节体育活动大赛等,提升了我县中小学生整体素质。
8.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健全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五年来,教体局组织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性侵害、消防、校车、法治教育、校园欺凌、防溺水、扫黑除恶等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积极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活动。利用学校安全教育课开展专题教育,学校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台账,开设心理健康课。
9.教育民生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学生营养改善工程,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校舍安全工程、扩容工程、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的原则完成上级下达总资金1.76亿,其中中央专项资金9652万元、省级资金6026.6万元、县级配套659.5万元、农村转移支付4%的1040万元,规划项目254个,规划维修及新建39.2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扩容工程、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建设。
10.中小学布局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县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布局调整规划,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积极稳妥进行了中小学布局调整,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先后投入资金11025万元在城区新建县实验二中、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和谷阳中心学校等四所高标准的城区学校。并在投入3.89亿元建设县一高新校区的基础上,投入资金1580万元将一高原校址改扩建为县实验中学,同时投入资金3200万元对城区老君台中学、西城中学进行改扩建,新增城区学位14000个,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得到有效缓解。2019年秋季,又在新城区正式启动了鸣鹿中心学校和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目前各项工程正在有序建设中。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受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人口分布状况变化的影响,全县中小学校布局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1.农村学校布点多、规模小、办学效益不高。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存在规模小、办学效益不高的问题。目前,全县现有133所公办完全小学、175所教学点、27所公办初中,小学学生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有30所、10人以下的有15所。学校基数大、规模小、生源不足,造成了教师和学校办学资源的浪费。
2.农村在校生人数在逐年递减。由于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生源不稳定且有逐年递减的趋势。随着民办学校政策调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创建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的积极实施,学生择校现象虽然有所缓解,但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县域优质资源的调配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3.城镇教育资源相对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农村学生向城镇转移,城镇学生逐年增长,虽然通过近几年的基本均衡发展,城市新建了几所学校,但在老城区尤其是县城中心区的中小学校存在校园占地面积小,生源较为集中,造成生均校舍面积与国家规定标准有差距,学校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存在择校现象。
4.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分布失衡。主要原因是教师编制按学生数核定,整体不缺编,但农村学校班额较小,导致部分学科教师紧缺,教师队伍整体呈现出结构性缺编。目前,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缺编,影响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5.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和条件亟需扩大和改善。县城两所公办高中,学校在办学规模上亟需扩大,存在大班额现象。普通高中办学经费仅仅依靠学校收取学费,学校基本运营比较艰难。县二高学校教学楼陈旧,教学设施老化,只能满足于最基本的上课需要,没有生物、化学、物理实验室,仅有的实验器材老化严重,学生宿舍条件较差,宿舍楼也不能满足全体学生住宿的需求,多数学生在外、在家寄宿,给学校管理造成很大难度。高中教师资源不足,教师流动性强。虽然每年都招聘新的高中教师,高中教师缺口较大且外县籍教师难以留住,再加上本县教师外流,高中教师不稳定,师、生比例不协调。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还达不到规定标准。当前办学条件仅能实现传统课堂教育模式,对新形势下实验课程、体育、美育、劳动等课程的实施,还缺乏相应的设施。新高考即将实施,选课走班势在必行,学校在教室、运动场地、图书阅览等方面缺口较大。
二、“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用公平的视角、改革的思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不断优化、整合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城乡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机制,破解“乡村弱、城镇挤”问题,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规划目标
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区域内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我县“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条件。到2025年,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效益,为实现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均衡发展,育人为本。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有利于满足就近入学,防止辍学,不断提高巩固水平;尊重教育规律,有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城乡中小学校布局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学校规划建设与区域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处理好当前与未来、重点发展与全面提升、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关系,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3.优化资源,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坚持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完全小学,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格局,促进教育资源配置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4.规范程序、稳步实施。严格规范学校布局规划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建立学校布局规划落实、动态调整及修编机制,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学校撤并要听取民意,先建后撤,平稳过渡,防止出现过急撤并学校导致学生“上学难”等情况。
(四)目标任务
1.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达到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学校规模适度、办学效益和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在教育投入、教育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优质均衡。对全县小学学生总数在30人以下学校进行就近合并,根据乡镇村庄学校布局改建为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2.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到2025年,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农村的教师队伍。农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校长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3.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补贴”、人才津贴等优惠政策措施,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职务)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4.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以内,初级中学1:13.5以内。全县统一调配体音美、信息技术、心理教育、劳动教育等特殊学科教师,保障开足开齐课程。计划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定向师范生10人,特岗教师160人,幼儿园教师450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定向师范生12人,特岗教师160人,幼儿园教师450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定向师范生10人,特岗教师160人,幼儿园教师450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定向师范生12人,特岗教师160人,幼儿园教师450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定向师范生12人,特岗教师160人,幼儿园教师450人。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比例、专任教师学历、职称、骨干教师比例、特殊学科教师等达到优质均衡验收标准,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达到9678人(小学专任教师6514人,中学专任教师3164人)。
5.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保障工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县委、县政府把农村教师住房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坚持科学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该项目位于鹿邑县西迎宾大道东侧,仁让路北侧;占地面积约90亩,建设面积约15万平方米,容积率2,总投资6.5亿元,拟建13幢16-17层高品质住宅898套。目前该项目选址已结束,正在办理土地审批。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配套设施,改善教师居住条件,将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予以保障。
6.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为适应教育现代化,要强化学校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校园,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计划到2021年底完成专递课堂建设任务,2022年完成名师课堂建设任务。计划2023年年底全面完成“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任务,2023年年底完成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任务。
7.大力推进城镇学校建设。近几年,计划在城区新建或扩建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以满足城区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解决群众渴望优质教育的择校问题,彻底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22年,我县新建的新城区鸣鹿中心学校和新区幼儿园也将竣工并投入使用。
8.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使学校建设符合国家、省有关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生均占地面积、校舍面积、运动场地、绿化用地达到规定标准;重视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按标准配备教学装备。
9.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办好村小学和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以“小而美、小而优”为目标,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温馨校园”;抓好乡村学校非卫生厕所改造;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现学校(含教学点)互联网全接入、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全覆盖,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以薄弱学校和教学点为帮扶重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同时,要积极推进学区化、集团化、乡镇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10.加强高中教育规划,做好特殊学生群体关爱。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切实做好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服务,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我县教育发展规划体系。为适应新高考改革下的选课走班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课程。十四五期间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根据教师缺编情况以及以后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增加教师储备,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精细管理,因材施教,在抓好普通教学的基础上,突出特色教育和特长教育,在近几年内实现赶超部分周边县市的目标。
(五)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深入分析我县城乡中小学布局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城区、城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科学预测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规模,准确判断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情况,合理制定中小学校空间布局、结构布局,满足我县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与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有效衔接,推进我县“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布局规划综合考虑居住人口容量、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学校的服务半径、数量及规模,合理布局县域内教学点、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学校,确保中小学校规划建设与区域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重视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需要。
2.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标准化的配套学校,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从严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学位供给。新建五千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原则上应当配套建设小学,一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原则上应当配套建设初中。配建的中小学要与住宅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新建的小学、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超过2500人规模。
3.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一是严格标准要求。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每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师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体音美器材以及运动场地等要按照标准配备,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形成适宜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农村校舍和生活设施建设要达到坚固、安全、适用的要求,对低标准校舍进行改扩建或功能提升。保留的农村教学点,实现整体提升,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需要。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认真抓好国家、省和我县实施的农村教育各类项目,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使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要求,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认真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全面落实每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任务,全面消除城镇“大班额”。三是保障学校用地。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将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
4.努力办好乡村学校。结合实际适当加大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学校主要向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中心村集中。乡镇初中以寄宿制学校为主;小学原则上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人口比较密集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鼓励和支持乡镇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适当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推行乡镇中心学校与教学点一体化办学。
5.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今后五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集中力量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并配齐各学科任课教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寄宿制小学的规划和建设要与“十四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相衔接,优先安排改扩建或新建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要求。规划和建设寄宿制学校时,要考虑配套建设教师住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走读和寄宿相结合,各地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征和当地环境等因素,安排好需要寄宿的学生,尤其要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6.妥善处理学校撤并问题。认真总结过去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经验教训,防止在布局调整中搞“一刀切”,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布局乡村中小学校,严格履行撤并方案与程序,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享有优质教育。严格规范程序,坚决制止盲目撤并行为,坚持先安置、后撤并,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保证平稳过渡。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依法规范撤并后原有校园校舍再利用工作,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需要。
7.加大投入,整合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一是加大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切实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足额征收和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统筹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的教育资金。二是加强统筹。统筹协调和使用下拨的各级、各类农村教育的经费,统筹使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和“十四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形成农村教育投入的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寄宿制学校建设时,整合资源,统筹整合建设工程项目等资金。各项目资金按程序可优先调整用于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可安排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早调研收集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规划,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严格项目质量、进度监理,规范工程验收决算,按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监管。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发挥各项义务教育经费的综合使用效益。对拖欠、挪用农村教育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依法依纪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8.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农村教师编制管理。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配置教师,拓宽农村老师来源渠道,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核编和配备教职工时,适当予以倾斜。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和服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加强培训,强化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均衡配置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实现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三是提升农村教师素质。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和师德水平。把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农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六)县域内中小学校布局数量和容纳学位情况
到2025年全县保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394所,其中初中21所,高中3所,九年制16所,小学186所,教学点169所。在校生148215人,其中初中(含九年制)41324人、小学(含教学点)91491人、高中15400人。
(1)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按照农村教育发展规律,结合我县农村建设规划情况,逐步撤并30人以下的小学。原则上,3万人以下的乡镇保留1-3所完全小学,3-5万人的乡镇保留3-5所完全小学,5万人以上的乡镇保留5-7所完全小学。不足30人的小学合并到附近的完全小学变成教学点,10人以下的小学予以撤销,改扩建为幼儿园。撤销和合并的学校年级要落实到校、到班,保留的教学点不再保留校名与法人,由附近保留的完全小学实施“一拖二”“一拖三”的联盟办学模式进行一体化管理。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的教学点,保留小学1—3年级和学前教育,以防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撤并后闲置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可优先举办学前教育,逐步实施村级三年学前教育,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最大效益。至2025年,全县保留公办小学186所、教学点169所,在校生由42625人增加到91491人。
(2)农村初中及九年制学校布局。“十四五”期间,对部分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且生源不足300人的初中予以撤并,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初中优先举办中心小学。原则上,5万人以下的乡镇保留1所初中,5万人以上的乡镇保留2所初中。如果乡镇初中条件允许的,可以适当变更办学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提升初中办学效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到2025年全县每个乡镇保留一所公办初中,共37所(含九年制16所),在校生由20768人增加到41324人。
(3)城市小学和初中布局。在保持原城区小学和初中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变更部分学校的办学性质,或采用联盟办学模式、一体化管理的方式,提升城区学校的办学效益,缓解城区“入学难”“大班额”等现象。另在城区新建小学2所、初中2所和高中1所,新建的小学、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超过2500人规模。
(4)民办学校布局调整。民办学校的调整,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进行撤销、合并或转设,逐步减小民办学校数量和民办学校在校生比例,民办学校学生按照家长意愿与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置,使其达到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
三、分年度布局实施规划情况
2021年,调整学校10所。
1.转设教学点3所。分别是鹿邑县生铁冢乡黄台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褚堌堆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范庄小学;
2.小学转设为寄宿制学校1所。鹿邑县生铁冢乡王寨小学。
3.撤销小学3所。分别是鹿邑县生铁冢乡苏古洞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大郑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丁桥口小学。
4.小学变成九年制1所。鹿邑县任集乡中心小学。
5.中学变九年制2所。分别是鹿邑县老君台中学、鹿邑县西城中学。
2022年,调整学校86所。
1.初中变九年制2所。鹿邑县张店乡中心学校、鹿邑县邱集乡中心学校。
2.初中撤销小学班1所。鹿邑县试量镇中心学校。
3.初中转设九年级学校及迁建1所。鹿邑县鸣鹿办事处中心学校。
4.恢复为教学点15所。分别是鹿邑县试量镇于庄小学、鹿邑县试量镇程庄小学、鹿邑县试量镇李金兰小学、鹿邑县试量镇马刘小学、鹿邑县试量镇段楼小学、鹿邑县试量镇南头小学、鹿邑县试量镇付庄小学、鹿邑县试量镇北丁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刘桥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油坊张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田楼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李湾小学、鹿邑县任集乡石井小学、鹿邑县任集乡蒋庄学校、鹿邑县任集乡田楼小学幼儿园。
5.小学教学点转设幼儿园7所。分别是鹿邑县太清宫镇周元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刘关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孔楼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罗庄小学、鹿邑县玄武镇解楼小学、鹿邑县玄武镇李大楼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安庄小学。
6.教学点恢复为小学11所。分别是鹿邑县试量镇胡寨小学、鹿邑县马铺镇军吴小学、鹿邑县马铺镇邵庄小学、鹿邑县贾滩镇大宋小学、鹿邑县穆店乡大李小学、鹿邑县贾滩镇槐树李小学、鹿邑县任集乡胡郑小学、鹿邑县任集乡陈庄学校、鹿邑县任集乡王寨小学、鹿邑县任集乡君朱小学、鹿邑县任集乡白果小学。
7.新建小学2所。分别是鹿邑县观堂镇郭窑小学、鹿邑县观堂镇大翟小学。
8.小学转设为九年制学校2所。分别是鹿邑县邱集乡实验学校、鹿邑县任集乡中心小学。
9.小学转设为寄宿制学校1所。鹿邑县生铁冢乡何楼小学
10.初中转设幼儿园1所。鹿邑县贾滩镇初级孙吉元学校。
11.九年制学校转设幼儿园6所。分别是鹿邑县试量镇实验学校、鹿邑县唐集乡大宋寄读学校、鹿邑县英才学校第三校区、鹿邑县私立连升初级中学、鹿邑县卫真办事处私立君诚金石学校、鹿邑县卫真办事处英才学校。
12.撤销小学18所。分别是鹿邑县太清宫镇博文小学、鹿邑县太清宫镇小怀双语寄宿小学、鹿邑县生铁冢镇启蒙学校、鹿邑县生铁冢镇晨星实验学校、鹿邑县张店乡私立宋坑小学、鹿邑县张店乡私立文博小学、鹿邑县张店乡私立东区学校、鹿邑县张店镇黎明小学、鹿邑县试量镇私立学步小学、辛集镇私立实验小学、辛集镇私立博爱小学、辛集镇私立留守寄读小学、辛集镇私立许瓦小学、鹿邑县辛集镇私立蓝天小学、鹿邑县辛集镇私立双语小学、鹿邑县高集乡惠民小学、鹿邑县高集乡天才学校、鹿邑县高集乡双堂村智博双语学校。
13.小学转设幼儿园17所。分别是鹿邑县生铁冢镇实验小学、鹿邑县真源办事处西城区小学、鹿邑县张店镇实验小学、鹿邑县试量镇卉林小学、鹿邑县试量镇希望小学、鹿邑县试量镇私立星光小学、鹿邑县试量镇私立留守小学、鹿邑县试量镇私立创新小学、鹿邑县贾滩镇实验小学、鹿邑县贾滩乡阳光寄读小学、鹿邑县唐集乡私立向阳小学、鹿邑县杨湖口镇实验双语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阳光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育英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升达小学、鹿邑县卫真办事处宇博双语小学、鹿邑县卫真办事处隐山中学附属小学。
14.初中和九年制学校合并2所。分别是鹿邑县隐山中学、鹿邑县卫真办事处阳光学校。
2023年,调整学校22所。
1.恢复为教学点7所。分别是:鹿邑县试量镇夏集小学、鹿邑县赵村乡大桑小学、鹿邑县赵村乡孙于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余楼小学、鹿邑县贾滩镇完刘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吕庄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丁怀庄小学、鹿邑县鸣鹿办事处麻窝张教学点。
2.教学点恢复为小学4所。分别是鹿邑县马铺镇火王小学、鹿邑县马铺镇圣堂小学、鹿邑县任集乡任南小学、鹿邑县贾滩镇三里杨小学。
3.小学迁建1所。鹿邑县卫真办事处东关小学。
4.小学转设寄宿制学校1所。鹿邑县生铁冢乡展楼小学。
5.新建九年制学校1所。鹿邑县卫真办事处中心学校。
6.初中转设为九年制学校2所。分别是鹿邑县宋河镇中心学校、鹿邑县马铺镇中心学校。
7.小学转设为教学点2所。分别是鹿邑县生铁冢中心小学、鹿邑县生铁冢乡邱庄小学。
8.新建教学点2所。分别是鹿邑县辛集镇李堂小学、鹿邑县观堂镇陈方小学。
9.新建小学1所。鹿邑县鸣鹿办事处中心小学。
2024年,调整学校12所。
1.恢复为教学点5所。分别是鹿邑县试量镇任庄小学、鹿邑县试量镇南丁小学、鹿邑县贾滩镇高庄小学、辛集镇大丁小学、辛集镇蒋楼小学。
2.恢复为小学2所。分别是鹿邑县谷阳办事处任庄小学、鹿邑县贾滩镇杜楼小学。
3.教学点恢复为小学4所。分别是鹿邑县任集乡大李小学、鹿邑县任集乡郭庄小学、鹿邑县宋河镇刘桥学校、鹿邑县宋河镇赵楼学校。
4.新建小学1所。鹿邑县观堂镇梅沟小学。
2025年,调整学校21所。
1.恢复为教学点6所。分别是鹿邑县谷阳办事处吴楼小学、鹿邑县贾滩镇周庄小学、鹿邑县贾滩镇梁庄小学、辛集镇孟寨小学、鹿邑县辛集镇八姓小学、鹿邑县高集乡大冯小学。
2.恢复为初中1所。鹿邑县高集乡第一初级中学。
3.教学点和小学迁建3所。分别是鹿邑县高集乡王屯小学、鹿邑县高集乡前柳河小学、鹿邑县杨湖口乡中心小学。
4.教学点转设为幼儿园1所。鹿邑县高集乡刘花小学
5.初中转设为九年制学校1所。鹿邑县高集乡中心校。
6.新建教学点2所。分别是鹿邑县高集乡刘集小学、鹿邑县高集乡大河口小学。
7.新建小学5所。分别是鹿邑县高集乡解庄小学、鹿邑县高集乡崔庄小学、鹿邑县高集乡魏店小学、鹿邑县第三实验小学、鹿邑县第四实验小学。
8.新建初中2所。分别是鹿邑县第三实验中学、鹿邑县第四实验中学。
9.新建高中1所。鹿邑县第四高级中学。
四、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在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环节中的方法和程序
1.规范相关环节操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通知》(豫办发规〔2021〕47号)精神,召开鹿邑县“十四五”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专题会,同时,集中相关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土地部门提供的总体规划图和学校目前的生源、师资、教学条件等情况,对各乡镇保留、撤并、新建及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规划草案制定后,由县政府部门结合全县规划对教育布局规划进行专题研究,以便统筹合理规划。
2.做好中小学用地确权。结合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将农村中小学校现有用地问题和新建、改扩建用地纳入确权范围,抓紧对农村中小学用地进行确权。对暂时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的农村学校,在学校校舍建设审批时,立足现实、简化手续,可由村委会出(出具)证明,经乡镇政府审核,报批校舍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挖潜盘活存量、降低建设成本”原则,立足使用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减少建设费用。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确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依法使用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需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3.统筹安排教育投资项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充分优化资源配置。上级安排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重大教育投资项目都优先用于规划城区学校、乡镇中心校、中学及拟长期保留的教学点等学校。对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撤销的学校,不再安排各项大的投资项目。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撤并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要“物随生走”,归并到新校使用。校舍是宝贵的公共教育资源,在农村计划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4.合理调配安置中小学教职工。实施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后,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配安置中小学教职工。在县域内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互补余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统筹考虑,统一调配,符合条件的及时安置,不符合条件的通过培训、转岗等办法,及时给予妥善安排。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动态管理机制,严禁空编不补和挪用教职工编制和教师“吃空饷”现象。
5.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系统。利用中小学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并根据学生流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等经费分配管理办法,做到“籍随人走”“钱随生走”,减轻流入学校的经费压力,改善流入学校的办学条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切实解决学校建设用地、资金保障、教师配备等问题。加强公共交通服务,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妥善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交通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校车服务。
2.统筹部门间的协调沟通。自然资源、住建、卫计、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统筹考虑区域内常住人口规模、空间分布、变化趋势,以及人口密度、地理环境和目前中小学现状等因素,合理有效利用当地资源,前瞻、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同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调,争取在项目安排、经费投入、土地供应、工程建设、师资配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将本次规划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统筹考虑建设需要和我县财力,凡是列入规划的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要确保建设土地和资金。
4.加大资金投入。要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多种方式筹措学校基本建设资金,保证规划建设需要。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将乡镇寄宿制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解决。
5.落实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用地储备制度,足额保障中小学教育用地,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推动发展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开行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做好宣传工作,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或乡镇行政区域调整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坚决制止盲目撤并义务教育学校,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且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按程序予以恢复。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依法规范撤并后原有校园校舍再利用工作,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需要。
7.动态调整和修编规划。此次规划期为五年,在本次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修编机制,以便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规划,保证规划实施落到实处。
8.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此项工作。各乡镇的年度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主体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
9.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对城乡中小学校建设资金投入大、建设速度快、社会满意度高的地方予以奖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县政府给予表彰激励。从2022年起,每年表彰一次,每次表彰5个先进单位。
10.加强督导检查。认真落实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任务,按照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逐校建立推进台账。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对中小学布局规划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并抓好逐校考核验收工作,其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问责机制,对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责成限期整改,对因学校布局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的乡镇进行表彰激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并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