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鹿邑县实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2日
鹿邑县实行普通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普通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加强普通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治理,营造“畅、安、舒、美”的交通新环境,全面做好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路”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我县普通公路服务水平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领导牵头、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县普通公路采取“一路一长”的管理方式,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参与普通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加大环境治理,保护路产路权,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打造良好的交通平台。
二、总体目标
通过“路长制”管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9月中旬,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2021年10月底各级路长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上岗到位,初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普通公路管理体系。
到2022年底,“路长制”高效运行,实现“有路必养,管养到位”,形成“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路田路宅产权明晰,路肩边坡规范达标,行道绿化整齐划一,安防附属设施完善,路域通行环境优美,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新格局。
三、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县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副总路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县道设县级路长,县级路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副路长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设乡级总路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普通公路设立乡、村两级路长,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路长,村道由村(社区)委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每条乡村公路应设立副路长。
四、工作职责
(一)县级路长职责
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统筹辖区内普通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普通公路发展政策,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建立保障机制,督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县级路长职责:负责统筹处理公路管理养护、路田路宅分家及路域环境治理中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跨部门、跨乡镇协同作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指导乡镇及部门规范标准,重点突出老子文化元素,形成地方特色。
副路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建立责任路段问题台账,落实路长交办重要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做好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与落实工作,协助路长做好责任路段的整体工作。
乡、村路长分别对本辖区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有关问题,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二)县“路长制”办公室职责
在总路长、副总路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工作。
(三)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制”目标任务考核,统筹协调“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路”创建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台账建立、情况通报和跟踪问效等工作;加强公路路政巡查执法,及时查处涉路违法事件;负责协同乡镇共同做好公路两侧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县公路管理局及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国、省、县级公路,全力做好县级以上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次、差路及危桥升级改造,做好路田路宅分家及公路通道绿化,完善重点路段安防、排水等公路附属设施建设,牵头协同乡镇共同做好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治理。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协助查处打击破坏或侵占路产路权及“超重超载”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及公路管理养护用地范围内产权确权登记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协调好全县普通公路两侧的绿化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沿公路河流河坡清理整修、绿化及防护等相关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饮水工程沿路侧或穿越公路埋设管线行为,做好相关规划审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路”创建工作;负责规范辖区内公路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活动治理工作;负责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全面实施路田路宅分家及绿化工作;负责县、乡、村道路田分家施工范围内土地流转及过村路段路宅分家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普通公路沿线内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电力、通信、燃气公司及广电传媒等单位需规划好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或埋设穿越公路管线等相关工作,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做到整齐划一。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督导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五、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建筑控制区内即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和建筑物边缘间距: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专项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即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1米范围内彻底实施路田路宅分家及绿化美化。
(一)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建立县级有路政执法员,乡镇有监管员、村(社区)委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做到公路长年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护的长效机制。
1.治理侵占公路路权行为。加强对占用公路路产开设的加水洗车点、砂石场、预制厂、木材厂等场所的管理,对乱堆乱放、扰乱路域环境等行为及时制止;清理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涉路设施、非公路标志标牌。重点打击利用公路打场晒粮、堆放杂物等问题,禁止利用边沟排放污物或焚烧杂物,禁止利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埋设管线,确保公路及公路用地不被破坏、侵犯。
2.进一步规范公路安防及排水设施。以平交路口、急转弯、学校、过村路段、临河临塘、高路堤等险工险段为重点,大力实施安防设施建设,完善公路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消除交通隐患;排查道路排水设施,对堵塞、损坏的进行疏通修复,缺失的进行新建完善,提升公路服务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加强污染公路和超限超载行为治理。加强对未加盖篷布、装载不规范、因“抛、洒、漏”污染公路车辆的治理;规范源头装载行为,依法管理砂石料场等货源场地,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4.加大路面清扫保洁频率。加大机械清扫保洁频率,确保对急转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对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及防护墩等沿线设施开展专项清洁,遏制道路扬尘,确保公路整洁。
5.突出整治过村镇路段。各级公路过村路段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行政村(社区)具体负责,将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集市贸易,将集贸市场迁至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清理过村镇路段两侧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净化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解决过村镇路段的排水问题,确保道路干净、整齐、无堆积物、无积水。
(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严厉查处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搭乱建行为,拆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三)公路绿化
进一步实施公路两侧绿化补植种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宜林路段要全部进行绿化,国、省、县道要按“一路一景”进行绿化,并在路肩边坡种植适合当地的花草植被;乡道路肩绿化树木确保最低一路四行;村道路肩确保最低一路两行;每条道路尽量统一标准,实现整齐划一,景色宜人,边坡边沟适地绿化。辖区内分级签订绿化种植保护协议,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成活率。
(四)日常管理养护
优化县级管理养护机构,加大交通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乡镇管理养护站,建立健全村级养护组织,积极开展预防性日常养护,做到早养护、早预防。日常保洁、维护、绿化等采用专业承包与沿线群众分段承包等方式,每条公路按里程配备一定数量的一线养护职工、农民养护工或公益性岗位护路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良好的管理考核机制,做到养护规范,管护到位。
大力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现村外路段路肩、边坡边沟整洁成形,绿化美观,安防设施齐全,过村路段美化亮化,排水设施完善;加强公路文化宣传,设置文化墙,宣传标语,公路驿站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路容路貌、村容村貌,营造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浓厚氛围。
(五)优化路网结构,推进公路提质增效
按照“强优势、保基础、补短板”的原则优化路网结构,消除县、乡边界断头路,加快危桥改造及次、差路升级改建,实现各级公路畅连。推进示范环线建设,打造生态路、景观路、民生路、致富路。逐年提升大中修里程,推进养护工程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确保普通公路路况技术水平逐年提升,进一步提高普通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路长”工作保障机制,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着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为“路长制”推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绿化苗木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管理养护责任人,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健全县、乡、村普通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保证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道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落实奖惩机制。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在每年年度考核时开展优秀路长评选,认真总结实施经验,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并将路长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路长制”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鹿邑县普通公路县级路长名单及责任路段分工
2.鹿邑县普通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鹿邑县普通公路县级路长名单及责任路段分工
一、总路长、副总路长
总 路 长:郭俊涛 县政府县长
副总路长:翟
杰 县政府副县长
二、“路长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朱志渊 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杨培成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三、县级路长、副路长
(一)国、省干线公路
1.国道311线(太清宫镇豫皖交界至辛集镇鹿淮交界,道路全长54.083公里)
路
长:张国庆 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路长:宋
伟 县水利局局长
朱志渊
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责任乡镇:太清宫镇、谷阳办事处、赵村乡、邱集乡、试量镇、辛集镇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2.国道220线(杨湖口镇鹿柘交界至观堂镇鹿郸交界,道路全长42.49公里)
路
长:许四军 县委副书记
副路长:陈飞跃
县财政局局长
王
伟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杨湖口镇、贾滩镇、涡北镇、谷阳办事处、观堂镇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3.省道207线(唐集乡鹿柘交界至四通镇鹿淮交界,道路全长3.367公里)
路长:杨所超 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路长:陈东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伟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唐集乡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4.省道214线(玄武镇鹿柘交界至张店镇鹿郸交界,道路全长25.693公里)
路长:雷 申 县政协主席
副路长:任卫红
县商务局局长
冯伟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玄武镇、邱集乡、试量镇、张店镇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5.省道211线(贾滩镇鹿柘交界至G311侯庄,长19.627公里)
路长:杨 彩 县政府副县长
副路长:魏军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伟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贾滩镇、涡北镇、鸣鹿办事处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6.省道209线(宋河镇鹿商交界至王皮溜镇鹿郸交界,道路全长37.26公里)
路长:袁 航 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路长:冯文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琪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宋河镇、马铺镇、涡北镇、太清宫镇、谷阳办事处、王皮溜镇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7.省道320线(宋河镇鹿商交界至鹿柘交界,长12.118公里)
路长:李国际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路长:付怀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琪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宋河镇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8.省道323线(谷阳G311环城至生铁冢镇鹿郸交界,长15.707公里)
路长:金 溪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副路长:孙永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 伟 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谷阳办事处、观堂镇、生铁冢镇、张店镇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二)县级公路
1.县道X001王李线(马铺镇王堂至贾滩李关庙S211,长10.4公里,三、四级水泥、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田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马铺镇、贾滩镇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2.县道X002梅周线(观堂镇梅沟G220至宋河镇大周村,长44公里,三级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范咏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观堂镇、王皮溜镇、郑家集乡、太清宫镇、涡北镇、马铺镇、宋河镇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3.县道X003侯常线(鸣鹿办事处侯庄G311至任集乡常庄鹿郸界桥,长61.2公里,其中二级沥青路面侯常G311至贾滩G220段长7.6公里,其他为三、四级水泥、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普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责任乡镇:鸣鹿办事处、贾滩镇、杨湖口镇、玄武镇、高集乡、辛集镇、任集乡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4.县道X004吕李线(唐集乡吕庄S207至任集乡鹿郸界桥(郸城李楼),长24.1公里,三级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杨培成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责任乡镇:唐集乡、辛集镇、任集乡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5.县道X005丁杨线(生铁冢镇丁桥口S323至杨湖口镇杨虎头村G220,长26.7公里,三、四级水泥、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徐猛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责任乡镇:生铁冢镇、赵村乡、穆店乡、杨湖口镇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6.县道X006解郑线(鸣鹿办事处X003起至穆店乡解堂至高集乡郑集村止,长30.8公里,三、四级水泥、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罗刚 县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责任乡镇:鸣鹿办事处、穆店乡、赵村乡、邱集乡、试量镇、高集乡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7.县道X007张香线(张店镇张堆S323至高集乡香施堂鹿拓桥,长30.4公里,三、四级水泥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田陆军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责任乡镇:张店镇、试量镇、高集乡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8.县道X008薛生线(王皮溜镇前薛庄S322至生铁冢镇S323,长28.9公里,三、四级水泥、沥青路面)
路长: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路长:刘威 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责任乡镇:王皮溜镇、观堂镇、生铁冢镇
责任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附件2
鹿邑县普通公路“路长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翟 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朱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志渊
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成员: 李 浩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飞跃县财政局局长
孙鑫仁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文君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东振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委 县林业局局长
宋伟 县水利局局长
任卫红县商务局局长
魏军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付怀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永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光宏鹿邑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天舒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樊新成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陈慧韬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余强 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剑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公路管理局朱志渊、县交通运输局杨培成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面推行“路长制”沟通协调、日常工作以及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