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产业集聚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费用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1:06 字体: 分享:      

  鹿邑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013号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费用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鹿邑县审计局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0日对鹿邑县产业集聚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费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投资额完成情况等方面。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产业集聚区雨污水管网年久失修,造成企业院内严重积水,河道污染;需对产业集聚区雨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即清淤、检测、修复等,2020年9月3日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向鹿邑县人民政府申请,并经鹿邑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8月9日。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行了招投标管理制、合同管理制,提供的项目资料基本完整,基本反映了相应工程建设的建设情况,但也存在结算报表多计工程价款、未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报表多计工程费28.4311万元。

  该项目报审结算金额401.8700万元,经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审定总金额373.4389万元,多计结算价款28.431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审工程量与实际不符。

  (二)应实行未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在实施鹿邑县产业集聚区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费用项目未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建议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工程财务管理人员、施工、监理等工程从业人员,实事求是编制工程结算报表,防止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按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五、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决定依据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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