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邑县公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0:56 字体: 分享:      

  鹿邑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07号

  关于鹿邑县公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鹿邑县审计局自2022年3月日到12月1日,对鹿邑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机关内设8个处室,分别是政治处、警令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宣传科、信息通讯科、实战化培训大队。17个执法勤务机构分别是:刑事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监所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警察大队、反恐怖大队、控告申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禁毒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打非大队、合成作战指挥中心、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大队、行政服务中心、森林公安。2021年县财政局批复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182196739元,支出预算182196739元,实际完成收入15684.68万元,实际支出17331.2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基本能够遵守《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状况。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内部审计制度基本建立健全。但仍存在超预算支出等问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4857956.69元。

  (二)重复支付会议培训费12802元。

  (三)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列支维修费27720.5元。

  (四)无明细列支印刷费用50244元。

  (五)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2021年,鹿邑县公安局17笔出差审批表为事后审批,4笔出差审批表没有审批人签字,共涉及金额30767元。

  (六)隐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68元。经抽查,2021年鹿邑县公安局在差旅费科目中以公务车辆加油及通行费等事项列支24168元。

  (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经抽查县看守所2021年度会计凭证发现,购买文件柜、书柜、床等计款4594元,列经费支出,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鹿邑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问题,要求县公安局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复数额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对重复支付会议培训费问题,要求县公安局严格把关;对支出手续不完善问题,要求县公安严格支出手续,完善会计资料,加强会计核算。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鹿邑县审计局提出了县公安局应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其他相关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管理等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县公安局正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公安局适时向社会公告。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3 16: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