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0:53 字体: 分享:      

  鹿邑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015号

  关于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鹿邑县审计局自2022年9月25日至12月20日,对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住建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住房保障股、建筑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鹿邑县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污水净化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监察大队、鹿邑县装修装饰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定额站。2021年实际收入39864.23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42409.4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也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也存在使用不规范票据列支费用、办公费列支不规范、超标准列支差旅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结转资金未编入预算。

  (二)预算编制不细化。

  (三)使用不规范票据列支费用67.50万元。

  (四)办公费列支不规范8.55万元。

  (五)超范围列支费用23.70万元。

  (六)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94万元。

  (七)合同签订不规范。

  (八)暂付款未及时清理,本年没有清理转入下年。

  (九)向所属事业单位摊销费用0.26万元。

  (十)未按规定开展绩效项目评价工作。

  (十一)内部审计工作尚未得到全面开展和有序运行。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建议

  鹿邑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把费用核算关。

  五、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已按照审计建议逐步整改中,完善了内控制度,提高了财务和资产监管水平。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3 16: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