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3日 10:58 字体: 分享:      

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鹿政服〔2020〕2号


  为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纳入中心窗口受理范围的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二、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承诺的办事时限,尽早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三、当办件人提交的办件申请手续完备,窗口工作人员应登记受理并向办件人出具《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件通知书》,写清承诺办结时限(扣除节假日)和窗口服务电话,完全办结之后请取件人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杜绝“假超期”或“假办结”现象。

  四、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五、对不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件人所需的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

  六、对未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对象可向投诉受理中心投诉。


  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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