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邑县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10:49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鹿邑县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鹿邑县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鹿邑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必须统一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规划,按照政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良性机制,真正做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土地储备管理模式。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以经济土地带动经济城市,加快城区建设的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质量,以服务重点工程和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促进储备土地保值增值为重点。多方筹资,强力推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未收先控,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可靠用地保障。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鹿邑县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鹿政〔2010〕12号、《鹿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鹿邑县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文〔2016〕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鹿邑县2024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共4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项为指导思想;第二项为编制收储计划遵循的原则;第三项是目标任务,全年计划收储土地25宗,面积1216.36亩。第四项为保障措施。
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政府建立长效调控机制。通过对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有利于政府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优先保障重要产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优先安排产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中明确的重点产业,积极保障民生项目、产业集聚区用地。严禁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安排土地。完善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科学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在城市供给中注意地块大小与功能结合。
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随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根据市场调控政策,年中及时调整该年度供应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