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鹿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长郭俊涛提名:
任命:
刘锋磊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王连城同志鹿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