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2年7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8日 10:05 字体: 大 中 小
(一)
决定任命:
王连城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凤城同志为鹿邑县公安局局长;贺伟杰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浩同志为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东玉同志为鹿邑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月娟同志为鹿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杰同志为鹿邑县民政局局长;
刘 梅同志为鹿邑县司法局局长;
陈飞跃同志为鹿邑县财政局局长;
秦大卿同志为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云英同志为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永健同志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国进同志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朱 明同志为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 伟同志为鹿邑县水利局局长;
陈东振同志为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卫红同志为鹿邑县商务局局长;
张 鸿同志为鹿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田 杰同志为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邵立飞同志为鹿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普德连同志为鹿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明杰同志为鹿邑县审计局局长;
陈玉星同志为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怀杰同志为鹿邑县统计局局长;
冯 超同志为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段传海同志为鹿邑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翟宁静同志为鹿邑县信访局局长;
宋 委同志为鹿邑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皇 彬同志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 军同志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普德连同志鹿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成江同志鹿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田杰同志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宋绍坤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锋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 勇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免去:
宋绍坤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 锋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 勇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孔维良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宋全林同志的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鹿邑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