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人常〔2019〕11号关于孙自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5日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鹿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了孙自豪等同志职务的任免。现通知如下:
(一)
决定任命:
孙自豪、任金瑞两位同志为鹿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何新敏、张 勇两位同志鹿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
任命:
吴慎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李国良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德勇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 杰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任金瑞同志为鹿邑县公安局局长;
普德连同志为鹿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玉星同志为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东振同志为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鸿同志为鹿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冯文君同志为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魏 军同志为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成江同志为鹿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田 杰同志为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高荣义同志为鹿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永健同志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翟宁静同志为鹿邑县信访局局长;
谷庆林同志为鹿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宋 委同志为鹿邑县林业局局长;
秦大卿同志为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明杰同志为鹿邑县审计局局长;
朱文奇同志为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新敏同志鹿邑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万建华同志鹿邑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刘汉玺同志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孟海军同志鹿邑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初立同志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鹿邑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