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志杰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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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陆志杰同志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王震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翟杰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谷长征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免去陈涛同志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李建华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 共 鹿 邑 县 委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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