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6
来源:
为了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鹿邑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16日依法收回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道路用地项目,位于辅仁达到西侧、新元路北侧,面积11.5504公顷(23.2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文号鹿政土【2021】34号。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收回并注销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鹿邑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