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4:40 字体: 分享:      

  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是县政府重要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及其他由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及县长、副县长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指导县政府各部门的文秘、政务信息工作;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六)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八)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递转、印制和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机关的人事劳资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党组织建设及工会工作;

  (十一)负责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和兄弟县(市)政府领导同志来我县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行政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对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跟踪管理和年度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责任目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负责搞好全县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全县烟叶生产工作;

  (十七)负责办理涉外交往、侨眷、华侨联络和县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八)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股(会务接待)。负责县政府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县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有关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编发工作;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安排及政务服务,做好县长安排事务的协调和落实;负责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及编发工作;参与县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有关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排、组织等具体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来鹿公务活动的接待、和县政府召开的会议的会议筹备、会场布置等会务服务等工作。

  (二)研究室。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围绕全县工作目标的实施有重点的搞好跟踪调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修正、补充已有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及时发现并提供外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有关政策,通过内部刊物提供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参阅;参加省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的调研活动,为省政府调研工作提供我县有关情况,完成省政府交由我县负责的调研任务及其它文稿的编辑;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重要会议的有关文稿材料。

  (三)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格式及印刷质量的把关工作,对公文体例、格式、行文规则和部分公文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做好公文登记、回收、管理工作,一文一登,并保护好公文稿,以利存档;负责对发文审批签和文件的催要登记工作,一月一汇总归档。

  (四)机要室。负责上级机要文件、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上级密电、明电的签收、登记、分发、传递、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相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相关材料的传真上报、邮递工作。

  (五)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和重要事项报送,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外出报备工作,定期向乡镇、县直机关发放文件,办理县政府举行的各种会议、活动通知。

  (六)信息股。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专网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各类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日常政务信息,负责编发《鹿邑政务信息》;按时接收上级信息,及时接收省传送的《政府工作快报》、《共享信息》和有关通知,按程序迅速呈送领导审阅,对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搞好催办、落实和反馈;对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文明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落实县文明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总结;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各类材料起草、报送、存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组织党员活动。

  (八)行政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管理单位会计核算管理,承担办公用品购置、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环境卫生、绿化、清洁工的管理工作;参与县政府大型会议及专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通讯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需政府采购的除外)和日常管理;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流程以及价格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存放工作。

  (九)人事股。负责县政府机关和代管单位人事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机关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和死亡人员的各种手续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机关干部的相关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各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县政府机关人事方面的各种上报材料和汇报材料任务;负责办理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材料;协助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府机关干部进行理论培训和任职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安保信访股。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护县政府秩序;负责县政府院内各单位重要物品出门手续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通行证工作;负责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处理、督办工作;负责上访人员接谈、劝返、疏导和处理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同志批示的群众来信;协调处理县政府院内突发性群体信访事项;协调做好越级上访的预防、接访、分流和遣返工作;负责筛选、梳理、呈报重要信访信息。

  (十一)金融工作管理股。负责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动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金融风险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乡、村联系沟通,做好农村非法集资防范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做好案件进展处置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维稳、信访等工作;承担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银行、保险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同人民银行、银监办和行业协会的联系,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指导、协调、监管地方法人银行、法人保险机构发展,组织和指导其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业务创新,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核、监管以及行业指导,负责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调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协调会计、律师、评估、投资咨询、人才培训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承担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调全县证券期货业发展,加强同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维护地方金融秩序;负责与人民银行鹿邑县支行做好排查,加强监测本区域内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法人证券期货机构发展;承担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跟踪监测我县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承担全县股权投资基金的备案和服务工作,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承办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政务和大数据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协调,承担大数据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及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办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规划、建设、技术及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负责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拟订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解决大数据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有关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和商用,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牵头指导大数据应用重大工程和各专项工程建设;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指导督促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大数据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统筹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的推广应用及监督;负责“鹿邑县政务云机房”及“电子政务外网”规划、协调、管理、监督及安全等运维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十三)法制室。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拟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等;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县政府行政赔偿的有关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承办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县长热线中心。受理群众诉求和110平台转交的非警务类诉求。按照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办理;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内设对应平台运行的指导、管理、协调,对转办的各类事项进行联动指挥、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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