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镇概况


  辛集镇,隶属于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地处鹿邑县西部,东、东南与试量镇接壤,南与任集乡毗邻,西南与淮阳区黄集乡搭界,西、西北与淮阳区四通镇连接,北与唐集乡相连,东北与高集乡毗邻,距鹿邑县城35千米, 区域总面积57.57平方千米,户籍人口60557人,耕地6.2万亩;辖26个行政村83个自然村。

  2022年以来辛集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论断、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对河南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县、绿色崛起”战略和《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把辛集镇打造乡镇发展示范区、生态园林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辛集镇建设为重点,在切实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户厕改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环境治理保护,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党政办

主要职责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联系电话13673886921

信访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建议;承办党委、政府和市信访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协调处理乡内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村委会的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方问题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搜集、掌握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联系电话13673430280

综治办

主要职责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制定完善的防范处置方案,认真抓好防范处置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联系电话18238959002

安监站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联系电话15690821365

计生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村级人口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并对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形势进行,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工作计划,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做好乡镇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安排,按照乡镇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做好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的筹划工作;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的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开展立案、调查等工作,对信访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核、发证及WIS数据变更工作;分析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据信息提示单,检查各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党委政府计划生育工作决策和督促各村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依 。联系电话13838601256

水利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市水利部门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水保事业的发展;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县水利水保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学习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镇、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帮助镇、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完成市水利水保局下达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联系电话13703875008

畜牧站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发展畜牧兽医食品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指导全镇畜牧业科技推广计划、规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畜牧业生产科技、培训村畜牧业科技员、基层干部和农民技术员进行科技示范,提供畜牧业技术服务;建立健全需求疫病防治、畜禽良种改良、饲料饲草开发利用、畜产品及流通等一系列配套服务。收集国内外行业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负责全镇的各种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并对兽药残留、饲料及其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进行监测。联系电话13213301466

财政所

主要职责是负责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宣传、落实、督查工作;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协调、组织财政收入,严控财政支出,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做好涉农补助资金、教育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村级经费、乡镇经费等各项资金的管理落实工作;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系电话13849459998

民政所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联系电话15139406999

劳保所

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发动等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确保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个人缴费金额的正确无误;负责为参保人员办理银行存折(卡)等重要凭证的首发、补发、收回管理登记表单及证明等业务材料;负责对村级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人遗失证(卡)在补办过程中形成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负责对村级联络员上报的各类表、单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新农保中心;负责建立各类业务档案和档案工作统计台帐,做到台帐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7.负责受理群众的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联系电话15890584666

司法所

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13523132440

派出所

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报告本辖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本辖区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市、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管理辖区内的重点高危行业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联系电话15729289789

中心校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办好本镇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联系电话13849428618

卫生院

主要职责是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联系电话13839457007

电管站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所辖范围的乡村电力发展规划及低压电网的建设和整改计划;负责安全用电、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农村低压电网生产运行、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按时按规定组织和完成抄表和收缴电费工作;负责办理职权范围内的用电申请、报装、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贯彻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会同有关部门保护电力设施;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按时统计、分析、上报各种业务报表。联系电话13838603326

工商所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县工商局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负责全镇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的注册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承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授权及交办。联系电话15290059168

土管所

主要职责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本乡(镇)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利用、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和实施工作;搞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组织实施的日常监管;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调解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联系电话1394996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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