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5:08 字体: 分享:      

    内设办公室、人事劳动股、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农村水利股、建设与管理股、工程管理股、规划计划股共8个行政科室;水利局下设15个事业单位,属于局二级机构,其中全供事业单位12个,分别为:水利技术指导站、水政监察大队、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设计室,付桥闸管所、孙营闸管所、玄武闸管所、涡河管理段、清水河管理段、白沟河管理段、惠济河管理段、黑河管理段;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水利工程队、水利打井队、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1.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水法》、《防洪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政复议工作,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地方规范性意见。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则,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
    
    5.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乡之间水事纠纷。
    
    6.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水利投资、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和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利和供水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工程。
    
    8.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及滩地的治理;组织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水闸的安全监督工作。
    
    9.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的建设。
    
   11.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及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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