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5:09 字体: 大 中 小
办公室
人事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聘、推荐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组做好党的建设、党员教育、新党员的培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担全县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财务股
负责局属各类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政策采购管理工作;参与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村信贷、农村税收和保险等有关政策研究建议;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治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事件。
农业区划办公室
负责全县农业资源调整评价及其区划工作,编制全县区域内的农业资源开发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种植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及组织实施,提出耕地的保护、补偿与改良政策措施,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及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优化种植业和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制订全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布局和方案。引导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优化品种品质结构,组织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和高效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全县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
科技教育股
承担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我县与有关国内外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
农业局便民窗口服务流程
一、种子经营许可证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农作物种子资格证明;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备清单、照片及资格证明;
4.种子经营场所照片。
(二)办结期限;30个工作日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
(一)提交材料清单;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需要保密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证明注明;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和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6.种子储存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提供转基因产品商品化许可的批准文件;
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二)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三、种子经营备案
(一)提交材料清单
1.种子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门市部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门市部应提供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4.门市部印章。
(二)办理期限;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