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5:05 字体: 分享: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文件起草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保密、宣传、信息、信访、督查查、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事等工作。

人事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

运输安全股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全县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港口物流园区)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及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货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等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法规路政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起草全县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业培训规划并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拟订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境内、国家和省、市干线公路、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承担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提出全县公路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的建议,经省、市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抢险救空、农机跨区作业等通告费减免工作。

计划工程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枢纽发展战备和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含港口物流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县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交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县公路、水 路工程设计审批;拟订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交通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或、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

计财股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投融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拟定我县行政区域国防交通工作的具体规定,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统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二)拟定修改国防交通保障(预案)计划、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

(三)组织指导本地交通动员等其他有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公路、内河航运、道路运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内河航运、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指导。
    
    (三)负责全县公路、内河航运、出租车运营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管理;负责路政、运政、车站、渡口、航道的管理和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保证国家战备物资和紧急物资的运输。
    
    (四)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
    
    (六)组织全县交通系统的科技发展、开发、攻关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和科技教育、职工培训,负责管理汽车维护市场和客货运市场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的管理和运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及年度考核工作。
    
    (八)组织领导全县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执法、行政监督、监察工作。
    
    (九)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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