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坐落在鹿邑县城区北侧,2010年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成立,规划面积18.36平方公里。范围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西高速出口、南至涡河、北至永登高速南侧。属于区政合一,共代管10个行政村,分别是张柏坟行政村、付湾行政村、丁亮行政村、姚庄行政村、小集行政村、宋庄寨行政村、刘狄楼行政村、付楼行政村、董楼行政村、冯桥行政村,人口20861人,耕地16789亩,基础设施齐全。2018年实现企业营业收入131.2亿元,增速9.48%;增加值30.3亿元,增速14.9%;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7.30%;从业人员3.4万人;全年税收2.9亿元,增速4.8%。

近年来,产业集聚区紧紧围绕化妆刷、纺织两大行业,打造“中国化妆刷之乡”、争创“河南省羊毛衫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了“凤还巢”工程;规划建设了化妆刷特色小镇、化妆刷特色生产街区、化妆刷创业孵化园、化妆刷产业园、羊毛衫创业孵化园,为主导产业的培育和集群发展奠定了基础;积极采取以商招商、驻地招商、亲情招商等多种形式,鼓励外地纺织企业来鹿投资创业;产业集聚区利用产投公司这一平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化妆刷企业和羊毛衫企业发展的优惠措施,让企业真正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发展下去。截止2018年底,已落地化妆刷生产加工企业115家,总投资超过30亿元。纺织行业签约企业已达到32家,引进电脑织机5600台,年生产各类针织服装5000多万件,年产值达35亿元,就业人员突破2万人。在“把老乡当老外、由老乡引老外”的实践中,化妆刷行业、电脑织机企业形成了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

财政所
   
组织财政收入,保证乡村机构正常经费支出。税收收入、乡镇范围内预算外收入组织,预算内外收入的上解、缴库、乡镇工资、正常经费支出,负责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乡镇村级账务监督、审计。联系电话:0394-7491122


计生办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政策。及时登记信访案件,搞好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做好生育指标申办、奖励政策落实、奖励费发放及政策咨询。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节育、优生工作。负责药具的计划管理、库存、发放、登记工作,做好药具总账、明细账,账目清楚。负责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变更相关数据。指导各村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宣传内容。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贯彻落实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联系电话:0394-7598111


国土所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国家建设用地征用、拆迁办理、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联系电话:0394-7598256


民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联系电话:0394-7595566


统计分局
   
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产业集聚区的基本统计资料;会同本单位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联系电话:0394-7392348


劳保所
   
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乡镇政府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内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管理辖区内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394-7524383


司法所
   
宣传贯彻司法法规和政策,调解民事纠纷、宣传法制教育、对“两牢”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对居民进行法律援助。联系电话:0394-7493888


农业服务中心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发展方针、政策;搞好农业和水产,为区党委和政府提供准确可靠的有关农业依据;参与制定农业、水产、农机管理、畜牧兽医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农业、水产技术人员和农业机械驾驶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为生产者提供农业、水产技术信息服务,指导下级农技机构、群众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生产活动。联系电话:0394-7493888


安监办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党委政府和县安监局。联系电话:0394-7561122


妇联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宣传并推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先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联系电话:0394-7595566

监察室
   
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集聚区党委、管委会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集聚区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承办好集聚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394-7490081


纪检办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集聚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聚区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集聚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集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集聚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集聚区、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联系电话:0394-7490081


信访办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党委、管委会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建议;承办集聚区党委、管委会和县信访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协调处理集聚区内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党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村委会的信访工作;指导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村委会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搜集、掌握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协调处理各站、办、所,各村委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的重要事项;检查指导各村委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党委、管。


办公室
   
及时了解并向领导准确提供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协调区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党委、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区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区党委、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区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实到实处;协助区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政府与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394-7493888、0394-749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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