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市管理局鹿邑县公安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10:18 字体: 分享: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县城管局决定联合县公安局开展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局领域相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鹿邑县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抽查时间

  根据县城管局领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抽查进度,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分工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四、抽查内容

  鹿邑县城市管理局: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运输车辆及路线等是否按要求报备。

  鹿邑县公安局:是否落实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安全例会台账;是否安装GPS监控、一车一档和驾驶员备案。

  五、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参与部门: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六、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对象原则上按照经营者总量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本次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分别随机抽取。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纪律。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四)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鹿邑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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