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餐饮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15:32 字体: 分享:      

  今年以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餐饮科、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乡镇所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餐饮硬件设施、软件管理、后厨环境卫生、主体责任落实和人民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等方面均明显提升。

  一、主要做法

  明责任、严监管、控风险,切实增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行动自觉和政治担当。我局对全县持续经营的餐饮食品经营者采取定期、突击、“双随机”等常态化监督检查方式,营造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执法人员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氛围。专项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查处并消除隐患。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餐饮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其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依托快速检测手段对食品原料进行了不定期快速抽检,排查问题食材;三是对餐饮经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校长陪餐等重点环节进行详细检查;四是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意识,努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我县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注册“豫食考核APP”进行学习考试;截止12月20日,共有11932名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学习考试17879次,参与人数位居全市第二,考试次数位居全市第三;监管人员通过日常监管对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并颁发培训证。

  (二)、全县1578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其中单位食堂401家、社会餐饮1177家)全部建立了信用档案,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4602家餐饮单位(含小经营店)实施了“明厨亮灶”和6S管理,占总餐饮经营单位5040家的91.3%,309家学校(含托幼机构)全部实施了“明厨亮灶”,并全部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

  (三)、辖区内两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监管和一家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100%保持备案;

  (四)、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逾9000人次;通过检查,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隐患236起,已整改236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36份,其中立案查处 32起,收缴罚没款21.4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餐饮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受疫情和机构改革双重影响,餐饮食品安全立案和收缴罚款数比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二)受疫情影响,餐饮经营者硬件设施投资意识降低,影响餐饮食品安全的因素、隐患和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个别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自查,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问题。

  四、2023年工作谋划:

  按照2023年省、市、县餐饮食品安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组织实施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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