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41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0:39 字体: 分享:      

李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鹿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治理“六乱”、开展“六清”,有序实施乡镇镇区提升建设,倾力打造农文旅示范线路,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按照“县主导、乡主责、村主抓、户主体”的工作要求,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完工即验、即验即补”的方式进行支持,不搞平均分配“一刀切”,实行“先干先补,多干多补”的差异化补贴。变“给钱办事”为“以结果奖钱”,激发了群众参与的内生动力,建立了“政府主导、村级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共建格局。形成了“政府补一点,集体拿一点,群众筹一点,乡贤捐一点”的多元投入格局,撬动社会资金,有效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持续强化宣传引领,抓好示范带动,不断提高群众认识,有效解决了“政府干、群众看”的局面。

  我们相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一定会大幅提升。

  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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