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农村集体坑塘实施渔光互补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17:35 字体: 分享:      

  为打造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利用农村集体坑塘实施渔光互补项目。

  一、对投资方要求:

  1.国有能源企业全额投资。

  2.治理的坑塘要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3.治理后的坑塘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4.项目建成后每村要带动1-2名脱贫劳动力就业。

  二、县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1.投资企业可以在塘内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使用期限不能超过光伏使用寿命。

  2.为投资企业项目立项、发电并网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公告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7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先生13839415687

  联系方式:7560659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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