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农村集体坑塘实施渔光互补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17:35 字体: 大 中 小
为打造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利用农村集体坑塘实施渔光互补项目。
一、对投资方要求:
1.国有能源企业全额投资。
2.治理的坑塘要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3.治理后的坑塘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4.项目建成后每村要带动1-2名脱贫劳动力就业。
二、县政府提供以下支持:
1.投资企业可以在塘内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使用期限不能超过光伏使用寿命。
2.为投资企业项目立项、发电并网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公告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7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先生13839415687
联系方式:7560659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