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和省级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10:53 字体: 分享:      

  2023年5月,上级下达鹿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1万元,省级资金790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预农〔2023〕7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1万元,省级资金7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财农〔2023〕14号,豫财农综〔2021〕9号,〔2023〕7号文件要求及巩固脱贫成果需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鹿邑县202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2023年度鹿邑县太清宫镇后双村产业发展建设等15个项目

鹿邑县境内

建设大棚、加工厂房、冷库等

1870万元

鹿邑县乡村振兴局

2

2023年度鹿邑县跨省交通补贴资金

鹿邑县境内

跨省交通补贴资金

31万元

鹿邑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394-7225728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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