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和省级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10:53 字体: 大 中 小
2023年5月,上级下达鹿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1万元,省级资金790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预农〔2023〕7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1万元,省级资金7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财农〔2023〕14号,豫财农综〔2021〕9号,〔2023〕7号文件要求及巩固脱贫成果需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鹿邑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3年度鹿邑县太清宫镇后双村产业发展建设等15个项目 | 鹿邑县境内 | 建设大棚、加工厂房、冷库等 | 1870万元 | 鹿邑县乡村振兴局 |
2 | 2023年度鹿邑县跨省交通补贴资金 | 鹿邑县境内 | 跨省交通补贴资金 | 31万元 | 鹿邑县乡村振兴局 |
监督电话:0394-7225728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