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和省级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10:25 字体: 分享:      

  2022年12月,上级下达鹿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686万元;下达鹿邑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74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39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6万元,(周财预农〔2022〕42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周财农〔2021〕8号,周财预农〔2022〕39号,42号文件要求及巩固脱贫成果需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鹿邑县202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2023年度鹿邑县马铺镇后王村蔬菜大棚种植建设等30个项目

鹿邑县境内

建设大棚、加工厂房、冷库等

3366万元

鹿邑县乡村振兴局

2

2023年度鹿邑县项目管理费

鹿邑县境内

规划、设计、评审、验收费用

34万元

鹿邑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394-7225728

 

 2023年1月9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03 16: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