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鹿邑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00:00 字体: 分享:      

2018年鹿邑县转移支付收入合计395951万元,其中:

  • 返还性收入20634万元,其中
  1.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596万元。
  2.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66万元。
  3.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7949万元。
  4.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854万元。
  5.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7669万元。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3594万元,其中:
  1.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1356万元。
  2. 结算补助收入5856万元。
  3.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6万元。
  4.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993万元。
  5.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6734万元。
  6.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2766万元。
  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53814万元。
  8.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6951万元。
  9.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663万元。
  10.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7845元。
  1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9万元。
  12.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71万元。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72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63万元。
  2. 国防50万元。
  3. 公共安全772万元。
  4. 教育8491万元。
  5. 科学技术277万元。
  6. 文化体育与传媒489万元。
  7. 社会保障和就业21897万元。
  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3635万元。
  9. 节能环保5002万元。
  10. 农林水42645万元。
  11. 交通运输6482万元。
  12. 商业服务业等713万元。
  13. 国土海洋气象等3236万元。
  14. 住房保障14888万元。
  15. 粮油物资储备321万元
  16. 其他收入2万元。
  • 上解支出18731万元
  1. 体制上解支出3564万元。
  2. 专项上解支出15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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