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举报案件一批,1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50080,已由县交办案件落实组交办县环境攻坚办、县督查局、县监委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办结时间2018年7月4日。具体查处结果后续将在本网站和新鹿邑报公示。
特此公示
鹿邑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