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5日 00:00 字体: 分享:      

一、鹿邑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09

反映情况:1.贾滩乡黑庄村村东头,村民私自在家做蒲公英茶叶,使用燃煤锅炉,炒茶粉尘、噪声污染。2.涡北镇工业园区张柏坟村西北角,有蒲公英茶叶小作坊,使用燃煤锅炉,粉尘、废渣、噪声污染环境。

1.关于“贾滩乡黑庄村村东头,村民私自在家做蒲公英茶叶,使用燃煤锅炉,炒茶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环保监察大队实地调查,此举报不属实。贾滩镇黑庄村(实际是赫庄村)东头有一处简易厂棚,该简易厂棚内无任何生产设施、无电源、无燃煤锅炉。经询问周围群众和行政村村委工作人员,2018年4月份,贾滩镇政府在排查“散乱污”企业时,该制茶户已自行拆除设备。经进一步走访排查,该村无其他蒲公英制茶户。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2.关于“涡北镇工业园区张柏坟村西北角,有蒲公英茶叶小作坊,使用燃煤锅炉,粉尘、废渣、噪声污染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环保监察大队实地调查,此举报部分属实。该茶叶加工户有茶叶杀青机2台、4个生物质燃烧机、布袋除尘器1套。现场无原辅材料,未发现使用燃煤锅炉,粉尘、废渣、噪声污染问题。2018年5月27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排查“散乱污”企业时,由于该茶叶加工户无相关经营许可,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已对该茶叶加工户进行取缔。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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