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鹿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16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08:04 字体: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按照省市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风险区域防控工作。

  县域内高风险区域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规定,自觉落实防控措施,所在风险区域最后一个风险点消除,连续5天无新发风险点位,区域内人员连续3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降为低风险区。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重点城市疫情持续多发频发,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大量学生提前返乡给我们带来极大的疫情输入风险,按照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中落实“四早”要求,全县范围内各类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KTV、网吧、健身房、游戏厅、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台球厅、洗浴中心、足疗店、美容院、养生会所等场所暂缓开放,其它不在风险区域范围内的场所有序开放。学生暂缓返校。餐饮类行业可提供外卖服务,禁止堂食。提倡丧事简办、喜事缓办,确需举办的,要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严控宴会规模,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

  三、强化报备管理。

  县域外返鹿人员,请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落地即检、三天两检”。在个人风险未解除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

  四、强化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要理性应对疫情,加强个人防范,非必要不出入风险地区。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压实各方责任。

  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发现有风险区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告。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督查局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和交办问题,限时整改;对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而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鹿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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