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20:17 字体: 分享: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告

  (〔2022〕14号)

  鉴于当前全国和我省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周边县市出现确诊病例,与我县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形势复杂风险加大,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更好地守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告。近期鹿邑县域外旅居史或与公布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来(返)鹿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单位报告,并按相关规定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积极主动报备。鹿邑县域外返鹿人员,请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落地即检、三天两检”。在个人风险未解除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

  三、暂停部分行业营业。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游戏厅、足疗、洗浴、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校外线下教育、才艺培训机构和其他“九小门店”等场所10月9日-10月14日期间暂停营业,餐饮类行业暂停堂食。生活必需品经营商家要加大对所属经营场所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一米线、戴口罩”等制度,否则一律关停,情节严重者交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实施交通管控。涉疫地区客运车辆、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出租车不得出市营运,严厉打击私家车违规营运。

  五、个人防护不松懈。广大公众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的公共场所,请正确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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